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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十三:关于祝府工程木材变更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4-05-30打 印】【关 闭
 
 

编者按20124月,相关机构在对祝府工程调查中发现,木材变更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在项目建设中,业主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等都有利益“关联”,每个环节都需要业主单位认真负责。对关联单位的监督管理,是规范变更行为、有效控制造价的关键。现将祝府工程木材变更情况通报。

关于祝府工程木材变更情况的通报

20131220,区纪委(监察局)派员对英台故里祝府工程木材变更情况进行了调查。

基本情况

英台故里祝府工程位于是英台故里的一个主要工程。该项目由某古城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总造价1300万元,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占地面积17700平方米,有前厅、员外楼、英台楼、农俗馆、书斋以及配电房等附属用房,还包括场外绿化景观及祝氏宗祠。

20097月,工程立项。

200912月,经公开招标,由某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合同价11350635元中标,监理由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设计单位为某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制预算为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325,开工建设。

2011125通过竣工验收。

20121月,某古城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决算进行初审。该工程合同造价11350635元,施工单位送审造价17943722(施工单位把木材变更这块金额计入每一幢房子的合同造价),增加变更6593087元,最后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核定价为16054221元,核减造价1889501元。在初审报告中,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木材这块造价单独列出进行编制,核增金额1075992元(木材变更将杉木变柳桉木也计入在内)。

20124月,对工程进行审计,核增68286元,核减762386,最后审定工程造价14600281元。同时把因重大变更手续不全的木材变更项目造价759840元剔除在决算外(图纸上标明为杉木部分),要求建设单位按照重大变更程序进行报批。

20129月,向市政府提出《关于祝家庄景区“祝府”工程木材变更事项的请示》报告。

从上述情况中反映,该工程木材变更系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属于《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审计时不予确认的情形之一。

问题剖析

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业主单位应紧盯施工单位的“陷阱”和“伎俩”,倍加珍惜手中的权力,管理好工程中的“一文一钱”,否则将对整个工程项目投资带来不良影响,也给想吃“唐僧肉”的人提供机会。

一、设计监理粗心大意。图纸设计是将设计者的意图和设计结果通过图纸来表达汇总,是施工建设的依据,是设计与施工的桥梁。因此,设计人员在图纸设计时,应严谨仔细,不能有半点马虎,但该工程在图纸设计时,由于设计人员粗心大意,对工程中使用的木材材质只有部分标明杉木或柳按木,部分未注明具体材质;在图纸初审和会审中,也是粗枝大叶,一路绿灯。而监理本应认真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但却认为采用柳按木比原设计木材要求高、质量好,没有提出相应的意见和措施。

二、施工单位投机取巧。由于施工员没有仔细核对图纸和预算清单,盲目把应为杉木材料按照柳按木进料,且所进的柳按木根据施工图纸尺寸定制,造成无法退料的现状。为解决该问题,施工单位隐瞒进料错误事实,以预算清单与施工图有出入、施工图纸未标明柳桉木为由,由施工、监理、业主三方共同出具一张施工联系单。按照确认的联系单,把这块木材变更按标底编制错误形式编入决算,而不是按正常程序报批重大变更。施工单位掩盖了杉木施工为柳桉木的重大变更事实。因为,按照标底编制错误编入决算,只需经专业审计确认程序就可以通过审计,而按重大变更程序,需经区分管领导审批。施工单位以联系单为“当令箭”,进行投机取巧,在工程结算过程中,以标底错误形式蒙混过关,最后被审计剔除在工程造价外。

三、业主单位监管不力。业主单位理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深入了解,特别是对变更过程中没有准确金额、数额的联系单进行彻底详细的核查。在工程木材变更过程中,业主单位相关人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图纸中,有部分没有标明木材性质、预算清单与图纸有出入,没有深查原因,更没有对问题具体是哪些地方没标明、有多少立方木材、多少资金、造价是增还是减、有哪些办法来解决、最优的是哪条,进行调查研究,而在联系单上大笔一挥了事,为施工单位“钻空子”创造了条件。

处理意见

按照“尊重历史、解决问题”的原则,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2013154号专题会议纪要,对导致祝府工程木材变更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了追究责任的相关意见:对工程监理单位扣减监理费的10%,对施工单位扣减变更部分工程款审计价的50%351017元),但对某镇相关人员的工程监管责任未作出相应处理。经调查,某镇人民政府分管祝府工程负责人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负有监管不到位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扣减考核奖三个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各部门和单位要引以为戒,不能只慨叹工程变更数字,更应在制度执行上有作为、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监督制约,坚持抓早、抓小,筑牢防线,用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来保障发展、干净干事(原载于《廉情参阅》2014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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