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设计缺少或设计不全,是村级建设工程导致农村信访的主要原因;村干部没有回避,参与工程建设也是重要原因。现将某居委村道修复工程变更情况通报批评。
基本情况
曹娥街道某居委村道修复工程属于村级建设工程,包括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沟等内容。建设资金由区交通局全额保障。
2012年9月25日,该居委申请立项,并委托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预算。
2012年9月27日,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出具预算报告,预算价208695元,并送区农经中心预算确认。
2012年10月11日,区农经中心下达预算确认意见,确认预算造价209140元。
2012年11月12日,工程在曹娥街道公开招投标,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80027元,承建人为该居委经济合作社委员钟某某。
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方共出具《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2份,合计变更增加178383元。
2013年5月,工程竣工。
2013年5月20日,村级初验合格。
2013年5月23日,曹娥街道验收合格。
2013年7月23日,工程送区农经中心决算审计,送审造价358410元。
2013年8月15日至8月27日,经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审计和区农经中心复核,核减造价11779元,最终确认工程造价为346631元。
工程变更情况
该居委村道修复工程合同价180027元,变更增加造价178383元,变更率99.09%,列2013年区农经中心审计的村级建设工程第4位。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村道边增加排水沟一项,核增造价119056元。
2、桥两边及路坡增加中粒式沥青564㎡(厚度10cm);增加沥青层乳化沥青黏层3325㎡;增加半刚性路面5%水泥稳定层1500㎡(厚度10cm)及底层铺设塘渣垫层300m3(厚度20cm)等,合计增加造价59327元。
从变更内容上看,该工程确实存在变更的必要性,如排水沟工程、半刚性稳定层等,与保证整个工程的完整性,发挥该工程的作用密切相关。但也有小部分变更系搭车项目,如桥两边及路坡增加中粒式沥青279㎡(厚度10cm)等。
从变更管理上看,该工程基本能够按照村级建设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要求,做到先审批后变更,并逐级审批。但也存在部分小额变更合并报批、边变更边审批的现象。
存在问题
该工程虽不适用区纪委〔2012〕18号文件关于村级建设工程变更率不得超过20%的相关规定,但深入分析该居委村道修复工程变更情况后发现,导致工程变更率过高和群众信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工程未经设计,出现重大漏项。该工程既未聘请专业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也没有提供设计草图。没有设计,导致预算编制缺乏依据,最终出现道路一侧排水沟等项目漏项的现象。仅变更排水沟一项,就增加造价119056元,变更率就达到66.13%。
二是村干部参与本村工程,导致群众信访。该工程的承建人钟某某当时系该居委经济合作社委员,明显违反了区纪委《关于加强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承包承建本村村集体建设工程监管的通知》(虞纪发〔2010〕22号)中“禁止行政村、社区两委会及经济合作社干部,以及他们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承包承建本村建设工程”的规定。对此,曹娥街道在投标人资格审查上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该村班子软弱涣散,内部极不团结,涉及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举报一直不断。
三是监管较为薄弱,部分变更真实性无从考证。曹娥街道基本不参与该工程的施工监管;该居委也没有聘请监理单位;居委监管也没有留下监管记录、隐蔽工程照片等资料;加上村干部承揽本村工程,居委、街道两级验收流于形式。因此,相关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在审计时较难考证。
整改意见
曹娥街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建设工程监管机制,从严规范工程前期、施工、变更、验收管理,不断强化过程监管。要加强对中介组织参与村级建设工程监管,对中介失职行为,采取必要的制约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村主职干部规范村级建设工程监管的教育培训,提高规则意识、管理水平和监督技能,对违纪违规的村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
(原载于《廉情参阅》2014年第5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