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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二十二:关于项目监理检查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 2015-12-14打 印】【关 闭
 
 
         编者按:最近,区纪委通报了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绍兴孙端至上虞曹娥公路上虞段工程执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分管副总经理茅建波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日前,区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现将整改情况通报。

关于项目监理检查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区纪委(监察局):

20151111日,收到关于“绍兴孙端至上虞曹娥公路上虞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执业行为问题”通报后,我们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一、关于现场监理资料问题。存在以往交通工程中的惯性做法,对一些“监理通知单、会议签到”等没有规范和严格落实。为此,我们进一步明确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必须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落实到位,确保资料完整、齐全、有效。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会议并实施签到。

二、关于监理企业内部管理混乱问题。进一步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条款执行监理人员变更、规范变更手续,做到“管理到位、程序到位、工作到位”。

三、关于施工监理考勤问题。目前,客观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工程项目多达15个,现场管理人员仅5人),对考勤监管不够到位。下一步,一方面,要求现场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大巡查频率,一旦查实缺勤情况,严格按照条款规定处罚;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科技监管,目前已经在启动项目管理软件的建设工作,完成后将全面实施“人脸视频考勤”,确保人员按规定到岗到位。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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