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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三十二:关于上浦镇冯浦村文体中心建设工程监理违规问题通报
发布日期: 2018-07-25打 印】【关 闭
 
 
     编者按:规范村级工程监理执业行为,事关工程质量和政府性资金的使用绩效。近期区监委会同区建管局、区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办)、区审计局,对5个乡镇(街道)16个村级工程的监理执业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一些村级工程监理存在缺乏有效监管、考勤不到位、合同签订备案不及时、企业信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其中,上浦镇冯浦村文体中心建设工程的监理违规行为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尤为突出,现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上浦镇冯浦村文体中心建设工程,2017118日签订施工合同,20171110日开工建设,合同工期为90天(20171110日至2018210日),201712月至20183月底,因受高压线路影响而被迫停工,工程建筑面积227.5平方米,造价1094497元,施工内容为场地填筑平整、戏台建造、围墙砌筑、场地硬化、花坛、绿化等。截止322日检查当日,工程已完成基础浇筑,施工进度约为20%,上浦镇冯浦村已指定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鑫润)负责监理,未签订监理合同。检查后,于2018327日补签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费用21000元。

存在问题

一、前期谋划不周。上浦镇冯浦村在项目前期工作中,没有充分考虑实际问题,没有提前谋划工作,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受高压线路影响,被迫停工3个多月,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对施工、监理等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村级监管缺失。根据规定,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同时进场,按照建设单位授权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全程监管。该工程虽聘请了浙江鑫润作为工程监理,但上浦镇冯浦村不仅一直未与浙江鑫润签订监理合同,还未对监理单位实施考勤,对监理工作不闻不问,导致监理工作形同虚设。

三、监理执业无序。浙江鑫润不仅在未签订监理合同的情况下实施监理工作,更无视我区“双查双保”中介监管相关规定,自承接该项目后至今仍未在中介监管网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监理执业行为极不规范,监理资料严重缺少,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未经公司审批,监理日志无记录人签名,无相关报审、报验单,无监理通知单和监理通知回复单(质量安全方面),无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等资料,未对施工单位实施考勤制度。

整改意见

一、责成上浦镇进一步深入调查解剖,厘清镇、村、监理企业的工作职责,查清违规问题的企业责任和监管责任人,对企业违规问题和监管责任作出严肃问责处理,整改处理材料于5月底前报区监委。

二、对浙江鑫润监理违规执业行为,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材料于5月底前报区建管局。区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办)要将其列入中介企业“黑名单”,暂停其参与上虞区范围内的所有政府投资(含集体资金投资)项目、村级工程建设三个月的投标资格。

三、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到村级工程监理和监管的重要性,从紧从严做好对监理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监理企业规范履责,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管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监理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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