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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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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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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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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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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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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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浮标及垃圾应急处理处置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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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港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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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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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总金额2637元,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当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8.5%,第二次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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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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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杭甬运河不符合标准桥名牌更正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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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港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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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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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总金额3461元,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当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8.5%,第二次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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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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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水上码头配套工程(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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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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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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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总金额296868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当工程量完成50%时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40%,第二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第三次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支付全部监理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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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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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杭甬运河不符合标准桥名牌更正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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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港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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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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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总金额3461元,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当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8.5%,第二次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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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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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浮标及垃圾应急处置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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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港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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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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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总金额2637元,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当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8.5%,第二次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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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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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水上码头配套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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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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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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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总金额296868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当工程量完成50%时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40%,第二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第三次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支付全部监理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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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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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水上码头配套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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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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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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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总金额296868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当工程量完成50%时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40%,第二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第三次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支付全部监理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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