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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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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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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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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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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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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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潘路道路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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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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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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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上虞区梁湖镇境内,南与百悬线相接,北至公交村道。现状已有017乡道,主要连接皂李湖曹娥江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村、西华瑶村和潘家陡村,并与百横公路(004乡道)相接。沿路穿过皂李湖(蔡蒋村)、梁湖工业功能区。根据《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5-2030)》,本次研究的黄潘路为皂李湖休闲养生园的主要进出通道,也是串联整个曹娥江旅游度假区主要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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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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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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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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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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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文管新局计划逐步将凤凰山窑址打造成为集青瓷文化宣传、学术交流和旅游于一体的文化公园,为此委托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一期项目用地面积34.14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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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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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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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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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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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采用河道拓竣,标准提防及河闸设置的方式对四明湖水库河道下游上虞区段进行整治,为此委托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上虞区段河道整治长度3.7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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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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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拆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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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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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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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中心小学原有教学楼使用时间较长,结构老化,已经无法满足现有安全标准,决定对原有教学楼进行拆除重建,为此委托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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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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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太平山村滑坡滑坡勘查与治理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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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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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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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陈溪乡太平山村出现大型山体滑坡,经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直接委托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山体滑坡勘查、设计与专业监测工作。总设计、勘查、监测费1809600元,分两期结算,第一期1671200元,第二期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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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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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杭州湾滨海新城浙理工大科技与艺术学院迁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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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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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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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50亩,总建筑面积23.53万㎡。校址规划区域位于上虞区北部围垦区域内,北靠杭州湾,西临曹娥江,位于地面沉降中等易发区块,需对项目用地范围进行单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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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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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镇(2015)G2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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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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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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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虞地址灾害防治条例》以及《上虞区道墟镇地质灾害分布于易发区图册》G2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内。受前期矿山开采影响,地块部分区域可能存在遭受崩塌落石等地质灾害影响。根据规划,该地块后期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受道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单位承担该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通过地质环境调查,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预测和综合评估,确定场地适宜性,同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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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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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镇长溇村、积山村10户农民私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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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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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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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虞地址灾害防治条例》以及《上虞区道墟镇地质灾害分布于易发区图册》本次10处农民私人建房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根据规划,地块后期主要用于农民私人建房。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条例,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地块建设使用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受道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单位承担10处建设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通过地质环境调查,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预测和综合评估,确定场地适宜性,同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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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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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梁湖镇【2015】1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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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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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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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于上虞区梁湖镇古里巷村二十五湾,地块用途为配套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1910m2(约合17.9亩)。地块内主要拟建上虞220KV变电站迁建工程。因地块位于上虞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须进行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项目的重要性,按《评估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综合确定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评估的任务和要求是:阐明拟建设地块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区内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对地块在今后建设中引发和建成后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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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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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潘家陡村安置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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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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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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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块位于上虞区梁湖镇潘家陡村,地块用途为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为64250m2(约合96.5亩)。地块内主要拟建潘家陡村村民安置小区。因地块处于上虞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须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项目的重要性,按《评估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综合确定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评估的任务和要求是:阐明拟建设地块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区内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对地块在今后建设中引发和建成后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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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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