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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设计 > 建筑行业
 
中介名称: 浙江众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建设局 ,建设局 ,建设局
经营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金商务中心2幢 1201室 经营范围: 设计-建筑行业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乐** 固定电话: 0571-28006866
业务主管姓名: 乐** 固定电话: 0571-28006866
办公室主任姓名: 乐** 固定电话: 0571-28006866
在职人员数: 20
简介: 浙江众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集建筑施工、工程设计、地产开发、综合投资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建筑企业。目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特种工程加固改造资质、建筑劳务专业承包等资质。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黄** 330125*****2659 工程师 2010-01-08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上虞区国家5A级婚姻登记中心标准化装修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181****6060 工程改造建筑面积:1#楼约1128平方米,2#楼约804平方米,3#楼约315平方米。1#楼地上2层,2#楼地上1层,3#楼地上1层。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改造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建筑智能化(含弱电智能化)、室外等工程。包含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方案设计及优化(包括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等)、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以及与此相关的设计前期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 和城社区便民服务项目品牌文化策划和空间设计合同(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86****9935 1.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5%; 1.2承包人提交施工图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35%; 1.3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2.设计人应在发包人付款前出具真实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设计费,且设计周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设计人自行承担。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汇票或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
3 和城社区便民服务项目品牌文化策划和空间设计(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86****9935 1.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5%; 1.2承包人提交施工图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35%; 1.3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2.设计人应在发包人付款前出具真实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设计费,且设计周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设计人自行承担。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汇票或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
4 上虞区长塘镇桃园村乡村振兴先行村锦绣虞项目名称村重点村桃园村桃园里生活街业态陈设采购项目(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长塘镇桃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33****8335 设计服务工作已完成100%工作里,设计合同额为199800元,设计费分两次支付。本次支付设计费用剩余30%,即59940元。
5 上虞区长塘镇桃园村乡村振兴先行村(锦绣虞村重点村)—桃园村桃园里生活街业态陈设采购项目(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长塘镇桃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33****8335 设计服务工作已完成100%工作量,设计合同额为199800元,设计费分两次支付。本次支付设计费用139860元,占合同总价的70%,待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设计费用剩余30%,即59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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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所有:绍兴市上虞区“双查双保”中介监管网
地址: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75-82129043 便民邮箱:6933961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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