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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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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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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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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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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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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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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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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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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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所填合同总金额为主合同金额48280831元,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内容约定,其中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26896457.05元,联合体成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21384373.95元。
1.根据专用合同7.6勘察设计费的调整本款约定为:
(1)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2)如发生下列情况的,勘察设计费用作如下调整:
由于勘察设计单位过失造成工程投资变化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建安费与本次招标建安费 400000 万元作比较),超过招标建安费的,最终勘察设计费按勘察设计中标价的 95%支付;低于招标建安费的,勘察设计费按比例支付【即最终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中标价(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 400000 万元×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建安费(万元)】。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投资变化(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建安费与本次招标建安费 400000 万元作比较),超过招标建安费的,超出部分按折扣价支付【即最终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中标价+【(批复概算建安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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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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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港上虞杭州湾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可研编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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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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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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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绍兴港上虞杭州湾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绍兴港上虞杭州湾港区液体化工码头拟建在现重件码头以东靠近余姚交界侧岸线,建4个2000吨级高桩梁板式泊位,水工结构按3000吨级设计,通过栈桥与海塘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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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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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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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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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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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航道按四级航道标准建设,上浦船闸按四级标准新建,通航500吨级船舶。 根据项目合同,本项目总共分7期支付。第一期为10%预付款,金额为1220000元;第二期初步设计批复,支付3680000元;第三期施工图批复,支付2451180元;第四期主体工程施工图完成支付1220000元;第五期全部工程施工图完成支付1220000元;第六期施工配合期内支付1830000元;第七期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支付645900元。本第三期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支付2451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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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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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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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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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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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所填合同总金额为主合同金额48280831元,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内容约定,其中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2689645705元,联合体成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2138437395元。根据主合同约定,工可批复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5%,故我公司本期申请支付金额为40344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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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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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袍江马山至上虞曹娥(群贤路东延)公路建设工程第三期(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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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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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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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路线西起越城区袍江群贤路东端,东至上虞区人民西路和南北中心大道交叉处,路线全长约13.5KM,后根据绍兴市政府安排及《绍政办发函【2017】2号》、绍兴市发改中心【2017】4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分为袍江段(一期)、高新区段(二期)、上虞段(二期、三期),三段实施,业主由原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袍江段: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段: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虞段: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期合同总金额为9604224.3元,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支付95%即9124000元,第二期支付剩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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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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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扩容区一期道路配套 工程勘察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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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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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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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滨海大道、康阳大道、经七东路三条道路,共计长约 10.85km。其中:滨海大道起点为进港公路,项目终点为余上界堤,路线总长约 3.82km,红线宽度 54m;康阳大道起点为进港公路,项目终点为余上界堤,路线总长约 4.09km,红线宽度 56m;经七东路起点为滨海大道,项目终点为横六河现状桥梁,路线总长约 2.94km,红线宽度 36m。本项目总投资约 8 亿元,其中建安费约 6.5 亿元。合同总金额1358万元,分3期领取,第一期的金额占总金额的80%,第二期的金额占总金额的10%,第三期的金额占总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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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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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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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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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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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2009年9月经公开招投标,中标贵方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并于2009年10月签署了《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200000.0元(大写:肆佰贰拾万元)。
工程已完工并竣工验收,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项目主体的更换,工作量存在一定变化调整,经双方核算,合同金额由4200000.0元(大写:肆佰贰拾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164500.0元(大写:叁佰壹拾陆万肆仟伍佰元),合同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对比见附表。
截止目前,贵方已支付人民币126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按核算调整价需支付人民币1904500.0元(大写:壹佰玖拾万肆仟伍佰元),现向贵方提请申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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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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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港重件码头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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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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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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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港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浙江省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签署了《绍兴上虞港重件码头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金额:19.6万元)。
就绍兴上虞港重件码头技改,增加散货物流的需求,编制工可报告。
目前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 绍兴上虞港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审查,达到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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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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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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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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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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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航道按四级航道标准建设,上浦船闸按四级标准新建,通航500吨级船舶。 根据项目合同,本项目总共分7期支付。第一期为10%预付款,金额为1220000元;第二期初步设计批复,支付3680000元;第三期施工图批复,支付2451180元;第四期主体工程施工图完成支付1220000元;第五期全部工程施工图完成支付1220000元;第六期施工配合期内支付1830000元;第七期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支付645900元。本第三期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支付2451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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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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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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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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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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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绍兴上虞与宁波余姚交界处盖北镇,路线自东向西途径上虞盖北镇、谢塘镇、崧厦镇、道墟镇,主线全长20.183km,其中新建段10.545km,完全利用段长9.638km。本项目连接线起点于南北中心大道与主线交叉处,终于绍兴市滨海新区致远大道现状终点处,路线全长5.257km。本项目主线与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并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45m。本项目总投资3168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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