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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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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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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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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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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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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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工程下穿杭甬高速公路小赵家桥段方案安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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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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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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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上虞区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工程下穿杭甬高速公路小赵家桥段方案安评报告。要求:对评价节点进行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分析等并形成相应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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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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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水上文化旅游应急避险泊位及管理区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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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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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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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现有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粮食码头为洪水期应急避险泊位;布置临时管理用房,照明及监控等配套设施。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总计为 玖万元整 (¥90,000元),分三期支付。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 叁 万元(¥30,000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人提交 初步设计文件 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 叁 万元(¥30,000元);交工验收后一周内,委托人结清设计费。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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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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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运河上虞段航道工程竣工质量试验检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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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运河上虞段建设工程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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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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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为杭甬运河上虞段航道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的桥梁、路面、房建、绿化、船闸、机电、护岸、航标等的竣工质量检测(航道疏浚部分除外)。总检测费为3006654元,分期付款,第二期4149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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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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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水上文化旅游一期码头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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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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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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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内容:湿地公园停靠点改造现有曹娥江城防六期码头为三个游船泊位;改扩建后方停车场、增设候船廊架;建设配套的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总计为 贰拾贰万贰千元整 (¥222,000元)。 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 伍 万元(¥50,000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 设计人提交 初步设计文件 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 柒 万元(¥70,000元);施工图提交并审查通过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8万元(¥80,000元);交工验收通过后,结清设计费。 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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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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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文化旅游一期码头改造工程现有码头(曹娥江城防六期码头)检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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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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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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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曹娥江文化旅游一期码头改造工程现有码头(曹娥江城防六期码头)开展质量检测,检测项目为:码头构件外观(水上部分病害检查)、码头整体变位测量、混凝土回弹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沉降位移检测等。
合同金额:总检测费用为¥91,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壹仟元整)。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首次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后,甲方支付¥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乙方完成沉降位移定期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后30天内,甲方付清剩余费用。本期是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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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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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水上文化旅游一期码头改造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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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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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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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内容:湿地公园停靠点改造现有曹娥江城防六期码头为三个游船泊位;改扩建后方停车场、增设候船廊架;建设配套的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总计为 贰拾贰万贰千元整 (¥222,000元)。
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 伍 万元(¥50,000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 设计人提交 初步设计文件 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 柒 万元(¥70,000元);施工图提交并审查通过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8万元(¥80,000元);交工验收通过后,结清设计费。
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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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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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运河上虞段通明闸桥至通明船闸段左岸护岸防渗加固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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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运河上虞段建设工程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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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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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渗加固设计范围为新建通明船闸段左岸起于通明老闸处的通明闸桥下游,终于通明船闸上游靠船墩末端,具体范围结合现场地形测定,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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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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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运河上虞段航道工程竣工质量试验检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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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运河上虞段建设工程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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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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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为杭甬运河上虞段航道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的桥梁、路面、房建、绿化、船闸、机电、护岸、航标等的竣工质量检测(航道疏浚部分除外)。总检测费3006654元,分期付款,第一期16599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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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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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三环东路快速路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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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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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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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三环东路快速路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补充协议》签订的项目勘察设计费总额为352.5万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为递交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通过后30天内支付,金额95.7万元,已于2015年4月结清;第二期为递交施工图文件,审批通过后30天内支付,金额151.8万元。我院施工图已于2016年4月提交,并通过了审批。故申请支付本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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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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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耕大道与G104(春晖工业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初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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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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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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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交叉口为上虞区内舜耕大道与G104(春晖工业大道)交叉口,为充分发挥路段交通能力,提升现状交通运行环境,对该路口进行渠化改造。项目要求对两阶段设计内容进行审核检查并编制两阶段设计初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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