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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中介名称: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环保局,经信局
经营地址: 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6-7层 经营范围: 监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王** 固定电话: 0571-28059778
业务主管姓名: 王** 固定电话: 0571-28059778
办公室主任姓名: 郑** 固定电话: 0571-28312159
在职人员数: 134
简介: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前身是1988 年成立的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位于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为浙江省环保厅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以浙江省环科院和各级环保部门为合作 伙伴;2006年隶属关系由原浙江省环保局变更为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并混改成立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6月公司再次成功改制成为民营企 业,是国内少有的“成立于体制内、成功走出体制外、企业化运作”的全产业链省级环保平台,历史积淀优势显著。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咨询、设计、施工、运营全产业链的各级资质。现有员工约140人,其中国家各类专业注册人员及专业工程师80余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20余人,专业涉及环境工程、给排水工程、化学工程、机械、自控自动化、环境监测、暖通等领域。
经历市场数十年的磨砺,公司始终专注于城乡污水和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环境修复、建筑工程等处理领域,在技术储备和后台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目前,公司已完成国内数千项工程案例,在城乡、印染、化工、制药、造纸、皮革、食品、酿造、电镀、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等行业环保治理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集环保技术研发及咨询、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环保设备制造、投资运营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形成以咨询设计承包为重点系列、技术研发为辅助系列、环保设备制造为防御系列、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为潜力系列的多元化服务结构。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改革为动力,服务为根本,发展为目标” 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持续开拓经营领域,稳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在行业领域内的平台优势,抓住体制改革后强劲的市场获得能力,以诚信的品格、先进的技术和优良的服务,本着“和谐、敬业、优质、高效”的企业宗旨,构建一条从咨询、设计、制造、建设、投资到运营管理的完整价值链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有持续创造力的环境综合服务商。
公司业务区域立足于浙江,遍及江苏、安徽、江西、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新疆、广西、云南、天津、广东等国内各个省市及越南广平省等国外市场,
深受业主单位的好评,已成为环保治理行业的排头兵。
公司建立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管理层次、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科室部门职责分明,责、权、利明确,有 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已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手册》要求,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重视产品售后服务,认真听 取客户意见并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对其进行汇总,及时根据总结的意见对各部门 进行整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公司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被有关单位和市区机关授予了众多的荣誉称号:“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A级”、“综合信用等级AAA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环保产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等。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林** 330624*****0404 高级工程师 2004-01-01
2 王** 530103*****0366 中级工程师 2011-07-01
3 张** 330122*****0613 助理工程师 2018-07-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环境监理及环保验收项目(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33****3336 该项目主要对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就项目建设施工期、环保试生产(运行)期进行环境监理及环保验收。合同总价700000元,其中监理费450000元,环境验收250000元。合同签订后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提供第一份监理检查报告后支付监理费用的20%;工程进度至50%,支付至监理费用的50%,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后,支付至监理费用的80%。提交《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后支付至监理费用的90%。余下合同价款在工程环保验收通过后付清。分五期付款,第一期监理费用的20%,第二期监理费用的30%,第三期监理费用的30%,第四期监理费用的10%,第五期付清剩余款项。现申请第一期付款,即监理费用的20%,90000元。根据费用分摊协议书,本期申请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74772元。
2 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环境监理及环保验收项目(第一期款)作废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33****3336 该项目主要对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就项目建设施工期、环保试生产(运行)期进行环境监理及环保验收。合同总价700000元,其中监理费450000元,环境验收250000元。合同签订后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提供第一份监理检查报告后支付监理费用的20%;工程进度至50%,支付至监理费用的50%,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后,支付至监理费用的80%。提交《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后支付至监理费用的90%。余下合同价款在工程环保验收通过后付清。分五期付款,第一期监理费用的20%,第二期监理费用的30%,第三期监理费用的30%,第四期监理费用的10%,第五期付清剩余款项。现申请第一期付款,即监理费用的20%,90000元。
3 2016年度上虞区丰惠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设计(丰南等7个村)(第三期款)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135****5259 该项目主要对上虞区丰惠镇丰南村、南门村、双溪村、永庆村、南源村、盛茂村、夹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合同总价299626元。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经专家评审及招标意见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分三期付款,第一期80%,完成总工程量的50%,第二期10%,竣工后付第三期10%.现申请第三期付款,即合同金额的10%,29962.6元。
4 丰永公路拓宽生活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设计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135****5259 丰惠镇谢家桥、东门村2个村污水管网改造设计。设计合同额10000元。付款方式:施工图完成后15天一次性付清。
5 2016年度上虞区丰惠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设计(丰南等7个村)(第二期款)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135****5259 该项目主要对上虞区丰惠镇丰南村、南门村、双溪村、永庆村、南源村、盛茂村、夹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合同总价299626元。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经专家评审及招标意见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分三期付款,第一期80%,完成总工程量的50%,第二期10%,竣工后付第三期10%.
6 2015年度上虞区丰惠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东光等13个村)(第四期款)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135****5259 该项目主要对上虞区丰惠镇东光、谢桥、虞东、陈夏谢、夏王、北门、西郊、西溪湖、后山、祝家庄、渔门、虞光、凤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合同总价503846元。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经专家评审及招标意见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7 丰惠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135****5259 单价每户74元,设计户数103户,合同总额7622元。设计费支付方式:交付施工图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8 绍兴市上虞区2015年度梁湖镇第二标段4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余款) 上虞区梁湖镇政府 137****5868 项目合同额245337元(合同签订后支付20%、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支付30%、提交全部完善图纸后支付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 目前项目已完成验收。 项目已按进度支付了合同总额的90%,本次申请支付的是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的10%(即24533.7元)。 前期的90%合同款是在双查双保制度实施前支付的。
9 2016年度上虞区丰惠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丰南等7个村)(第一期款)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135****5259 该项目主要对上虞区丰惠镇丰南村、南门村、双溪村、永庆村、南源村、盛茂村、夹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合同总价299626元。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经专家评审及招标意见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分三期付款,第一期80%,第二\三期各10%.
10 2015年度上虞区丰惠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东光等13个村)(第三期款)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135****5259 该项目主要对上虞区丰惠镇东光、谢桥、虞东、陈夏谢、夏王、北门、西郊、西溪湖、后山、祝家庄、渔门、虞光、凤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合同总价503846元。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经专家评审及招标意见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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