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负责人电话
|
项目情况说明
|
1
|
瓷源小镇概念规划暨控制性详细规划(补充合同第四期款)
|
绍兴市上虞舜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58****0170
|
瓷源小镇布局在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西侧、环凤凰山区域,境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凤凰山越窑遗址群,规划面积3.2平方公里,设计内容包含小镇规划范围总体空间布局方案、规划用地图以及规划文本,总设计费用为190万元。 该项目业主分四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57万元,第二次讨论汇稿报后支付38万元,第三次修改稿汇报后支付57万元,第四次提交成果后支付38万元。由于三四期款变更投资主体,签订补充合同。
|
2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补充协议
|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50****6015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范围为东至经四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经三路,北至白汤下路,面积41公顷,设计内容包含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设计费用为500万元。设计内容包含遗址公园园区景观、单体建筑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内容。该项目业主分六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125万元,第二次初步讨论后支付50万元,第三次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75万元,第四次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五次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六次工程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万元。 由于2018年1月10日上虞区政府主要领导明确,将原计划在遗址公园建设的青瓷学校和陶瓷体验馆调整到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考古工作站在遗址公园就近区域重新选址建造。双方就原青瓷学校考古工作站和陶瓷体验馆施工图阶段费用及新增考古工作站设计阶段费用达成新协议,原合同第五期实际支付费用应为88.72万元,第六期实际支付费用应为35.9万元,新增考古工作站设计阶段费用11.81万元。
|
3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第六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50****6015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范围为东至经四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经三路,北至白汤下路,面积41公顷,设计内容包含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设计费用为500万元。设计内容包含遗址公园园区景观、单体建筑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内容。该项目业主分六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125万元,第二次初步讨论后支付50万元,第三次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75万元,第四次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五次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六次工程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万元。 由于2018年1月10日上虞区政府主要领导明确,将原计划在遗址公园建设的青瓷学校和陶瓷体验馆调整到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考古工作站在遗址公园就近区域重新选址建造。双方就原青瓷学校考古工作站和陶瓷体验馆施工图阶段费用及新增考古工作站设计阶段费用达成新协议,原合同第五期实际支付费用应为88.72万元,第六期实际支付费用应为35.9万元,新增考古工作站设计阶段费用11.81万元。
|
4
|
瓷源小镇概念规划暨控制性详细规划(补充合同第三期款)
|
绍兴市上虞舜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58****0170
|
瓷源小镇布局在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西侧、环凤凰山区域,境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凤凰山越窑遗址群,规划面积3.2平方公里,设计内容包含小镇规划范围总体空间布局方案、规划用地图以及规划文本,总设计费用为190万元。 该项目业主分四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57万元,第二次讨论汇稿报后支付38万元,第三次修改稿汇报后支付57万元,第四次提交成果后支付38万元。由于三四期款变更投资主体,签订补充合同。
|
5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第五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38****6180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范围为东至经四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经三路,北至白汤下路,面积41公顷,设计内容包含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设计费用为500万元。设计内容包含遗址公园园区景观、单体建筑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内容。该项目业主分六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125万元,第二次初步讨论后支付50万元,第三次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75万元,第四次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五次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六次工程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万元。
由于2018年1月10日上虞区政府主要领导明确,将原计划在遗址公园建设的青瓷学校和陶瓷体验馆调整到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考古工作站在遗址公园就近区域重新选址建造。双方就原青瓷学校考古工作站和陶瓷体验馆施工图阶段费用及新增考古工作站设计阶段费用达成新协议,原合同第五期实际支付费用应为88.72万元,第六期实际支付费用应为35.9万元,新增考古工作站设计阶段费用11.81万元。
|
6
|
瓷源小镇概念规划暨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期款)作废
|
绍兴市上虞舜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8****0170
|
瓷源小镇布局在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西侧、环凤凰山区域,境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凤凰山越窑遗址群,规划面积3.2平方公里,设计内容包含小镇规划范围总体空间布局方案、规划用地图以及规划文本,总设计费用为190万元。 该项目业主分四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57万元,第二次讨论汇稿报后支付38万元,第三次修改稿汇报后支付57万元,第四次提交成果后支付38万元。
|
7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第四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38****6180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范围为东至经四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经三路,北至白汤下路,面积41公顷,设计内容包含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设计费用为500万元。设计内容包含遗址公园园区景观、单体建筑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内容。该项目业主分六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125万元,第二次初步讨论后支付50万元,第三次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75万元,第四次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五次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六次工程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万元。
|
8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第三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37****0214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范围为东至经四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经三路,北至白汤下路,面积41公顷,设计内容包含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设计费用为500万元。设计内容包含遗址公园园区景观、单体建筑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内容。该项目业主分六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125万元,第二次初步讨论后支付50万元,第三次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75万元,第四次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五次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六次工程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万元。
|
9
|
瓷源小镇概念规划暨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舜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8****0170
|
瓷源小镇布局在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西侧、环凤凰山区域,境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凤凰山越窑遗址群,规划面积3.2平方公里,设计内容包含小镇规划范围总体空间布局方案、规划用地图以及规划文本,总设计费用为190万元。
该项目业主分四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57万元,第二次讨论汇稿报后支付38万元,第三次修改稿汇报后支付57万元,第四次提交成果后支付38万元。
|
10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37****0214
|
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核心区工程设计范围为东至经四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经三路,北至白汤下路,面积41公顷,设计内容包含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设计费用为500万元。设计内容包含遗址公园园区景观、单体建筑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内容。该项目业主分六次付款,分别为第一次定金支付125万元,第二次初步讨论后支付50万元,第三次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75万元,第四次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五次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确认后支付100万元,第六次工程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