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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中介名称: 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局
经营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戚继光路655号 经营范围: 监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李** 固定电话: 0579-85031010
业务主管姓名: 楼** 固定电话: 0579-85031010
办公室主任姓名: 孟** 固定电话: 0579-85031010
在职人员数: 86
简介: 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五百万元,拥有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甲级、水利水电丙级、国家人防办乙级人防监理资质。现有正式职工176名,其中高级工程师1 2名,工程师55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2名,浙江省注册监理工程师40名,造价工程师6名,咨询工程师4名,一级建造师11人次。95%以上的职工取得了各级监理岗位资格和培训证书。公司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技术人员的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层次搭配合理。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公司自创建之初就做到高起点、高定位,目标成为国内行业知名品牌,通过多年的借鉴和探索,制定了完整的工程管理企业标准、管理和考核制度,使公司运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及信息化,并于2008、2009年先后通过了GB/T1 9001-2000idt l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idt lS01 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AAA级信用企业的评审。“目标接轨国际,组建专业团队,树立知名品牌,打造行业精品"  是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清廉正直,敬业奉献"是诺亚人的行为准则和工作作风;“为社会作贡献,做行业的中流砥柱"是我们的职责。我们有信心把公司办成一流的工程管理企业,为国家多创税收,为经济和文明建设做出我们最大的贡献。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李** 410522*****6816 高级工程师 1996-07-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环曹娥江骑行道改造项目监理(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057******8547 计划服务期 不少于 14.5 个月(施工期(2.5个月)+保修期(12个月)),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第一阶段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阶段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三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 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第一次付款122541元,第二次付款73525元。此次申请支付时间,已经缺陷责任期满了。
2 环曹娥江骑行道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057******8547 计划服务期 不少于 14.5 个月(施工期(2.5个月)+保修期(12个月)),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第一阶段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阶段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三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 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
3 环曹娥江骑行道改造项目监理(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057******8547 计划服务期 不少于 14.5 个月(施工期(2.5个月)+保修期(12个月)),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第一阶段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阶段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三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 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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