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绍兴市上虞区以与政府投资项目、村级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中介为重点,扎实开展“查假保底线、查漏保公平”活动(以下简称“双查双保”),即在参与政府性“三资”管理中,查中介提供的“虚假证明、虚假报告、虚假发票”,查项目中介设计漏项的问题。不断规范中介市场秩序,积极探索中介监管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1. 建立“一登记三报告”制度。建立统一登记中介信息和“一季三报告”制度,加强中介动态监管。一是做好统一登记。凡涉及政府性“三资”管理的中介执业服务项目,业主单位都要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并督促相关中介及时到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办理信息登记备案手续。未办理手续的,暂停支付中介服务费用。二是建立数据库。开展中介摸底,建立数据库,把从事规划、工程造价、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等12个类别149家中介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编制中介通讯录,明确经营范围、机构负责人和行业主管部门等信息。三是发布“一季度三报告”。每季度由发改局、审计局、农林渔牧局等部门牵头,分别对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和村级建设工程变更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季度报告,为有效监管中介打好基础。
2. 出台中介监管工作意见办法。从上虞区实际出发,制订出台社会中介参与政府性“三资”执业行为监管意见和办法,用制度查假查漏查档案。一是明确思路。面上按照“先个人后单位、先经济后追责、先整改后建章”的思路组织;点上按照“一问题一整改、一案例一通报”的方法推进;行业按照“一类别一规范、一行业一培训”的要求落实,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突出重点。重点监管参与政府性“三资”的执业中介,从项目设计、变更、审计三大关键环节入手,以变更异常调查为突破口,追查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和相关中介的主观故意,倒逼设计不实、编标不全、审计不力等问题。三是落实责任。由纪委监察局负责,加强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查处和通报;由发改局负责,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动机制;由市场监管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抓好中介基础信息、承接项目信息收集,把好中介执业服务准入门槛;由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加大对中介执业服务稽查力度,严查弄虚作假行为。
3. 搭建中介监管平台。建立上虞区“双查双保”中介监管网,突出“公开、互动、自律”三大功能。一是公开。网站开设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管理办法、监管机构、中介名录、媒体宣传等九大栏目,基础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互动。中介在网上进行登记备案的同时,可在网页上申请广告宣传、推介服务事项等,扩大影响力,还可和项目业主单位实现双向交流。三是自律。在监管平台中开设调查研究、督查通报、曝光台等栏目,对中介违规经营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案说法,规范监管,推动行业自律。
4. 建立中介监管联动机制。重点建立三项工作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围绕 “一季度三报告”,建立由区纪委监察局参与,发改、财政、审计、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为主体,相关业主单位、行业主管(协管)部门为成员的“5+X”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信息,分析问题,部署工作,解剖项目。二是解剖曝光制。根据联席会议意见,对进展缓慢、变更异常的项目进行解剖,重点追查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和相关中介的相应责任,并在《廉情参阅》上通报,在监管平台上曝光。三是考核评比制。把中介监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每年开展“十佳一差”中介评选活动,奖惩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二、主要成效
通过“双查双保”活动,进一步强化对不良中介的有序监管,实现了风气扭转、公平竞争、干净干事的良好效果。
1. 节约了资金。2012—2013年年均节约村级建设工程财政资金3500万元,占全区当年村集体经济稳定性收入的45%,2013年节约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3.2亿元。
2. 减少了信访。因工程变更引发的信访次数大为减少,由2010-2012年的年均55件下降到2013年的16件、2014年1-6月的4件。
3. 提升了效能。今年一季度33只政府投资项目服务收费合计下降812万元;二季度项目开工率77.2%,同比提高19.19个百分点;大部分项目的设计中介服务环节完成时间在一个半月左右,平均缩短2周。
4. 维护了公平。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吸引了一些全国知名中介前来落户,目前已有2家行业全国前十强中介落户上虞,各类中介数由平台建立前的109家增长到平台建立后的149家,增长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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