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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导刊:严查问题中介 三年节约财政资金9.1 亿元
发布日期: 2016-05-18打 印】【关 闭
 
 
       记者 蔡琳 通讯员 陈高锋

前不久,在绍兴市上虞区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由于施工单位设计不严谨、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管失位,导致工程变更率达15%,实际造价超预算近22万元,被全区通报,相关责任人被区纪委约谈。

该事件的查处并非偶然。为防范、杜绝政府工程项目领域腐败,上虞区从2012年底起专门建立了一项“双查双保”制度,即严查中介提供的虚假证明、虚假报告、虚假发票,保法律底线;严查项目设计漏项、设计变更,保市场公平,有效堵住了政府工程资金监管漏洞。制度运行3年多来,共节约了9.1亿元的财政资金支出。

据了解,政府投资工程一般由政府部门(村)、施工单位和执业中介三方共同推进。近年来,由于一些“问题中介”的混入,使得一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被随意变更,政府投资被迫“钓鱼式”追加,最后变成暗藏腐败的“钓鱼工程”。

据统计,2012年及之前3年内,上虞区5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共有928项,发生工程变更的有693项,占总工程数的74.6%。一些工程变更次数之多,也令人咋舌,崧厦镇一农贸市场建设工程有97张变更单,增加预算近850万元。

因工程变更而引发的“工程腐败”更是触目惊心。在2013年上虞区建设局邵某案中,利益输送特征明显,引发工程变更金额上千万元;2014年乡镇人大副主席谢某,通过工程变更谋取利益,单笔受贿金额就达上百万元。据统计,在2010年至2012年上虞区纪委查办的案件中,涉及“工程腐败”的干部就有9人。   

“在工程变更过程中,一些建设单位与中介串通通过低价中标,再高价变更牟取利益,导致政府工程成为腐败高发区。”上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永明指出问题所在。

实践证明,管好中介是政府资金监管最有效的举措,更是遏制“工程腐败”的最关键环节。上虞区借助中介监管平台,通过“双查双保”,牢牢管住中介机构。同时,上虞区纪委还划定“红线”:对1000万元以内的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总额不能超过合同价的10%;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变更不能超过合同价的8%。超过这条“红线”,区纪委就组织人员调查剖析,查清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在东关高泾村的河道改造项目中,某项目咨询公司多次变更造价,变更率高达108%,区纪委随即介入调查,找到问题所在,并全区内部通报。而另一家中介因涉嫌造假,项目负责人被终身禁止审核区财政资金。

严查中介也明显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在章镇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中,承包商送审的造价为1.23亿元,曾经被通报批评的浙江某项目咨询公司承担了结算审计任务,最后实际核定造价为9980多万元,总价核减2389万多元,为财政节约了近20%的资金。

“尽管承包商因为利益受损,过年时候还到政府来大吵大闹,但这项新制度让我们成功守住了政府的钱袋子,没有出现大漏洞,没有失职,我很欣慰!”章镇镇党委书记章立锋说。

据了解,2013年至2015年,上虞区村级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两项合计节约财政资金9.1 亿元,其中中介服务费减少支出4000万元。同时,全区因工程变更引发的信访由往年年均55件,下降到2014年的9件,2015年仅为5件,降幅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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