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9月30日,《关于“灿鸿”台风应急抢险工程的情况通报》发出后,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动整改,排除干扰,严肃追责,成效明显。现将整改情况通报。
一、下管镇整改报告
二、宇康公司整改报告
三、中科园监理的尚未竣工备案的政府投资项目
四、关于浙江环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调查情况
五、关于加强村级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一、下管镇整改报告
10月8日收到关于“灿鸿”台风应急抢险工程的情况通报后,高度重视。当日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对下一步工作做了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9日向镇村两级干部大会通报, 10月11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关于“灿鸿”台风应急抢险工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组、资金追回和处理组、工程领域面上自查整改组三个专项组,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挽回经济损失
1、向施工单位浙江环祥环境有限公司追回审计核减的37.0797万元工程款,其中6月23日已追回25万元,9月12日追回12.0797万元,已全部追回。
2、向监理单位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追回工程监理费3.2万元,对镇、村两级工程中涉及到中科园监理的,暂停支付监理费。
3、向施工单位浙江环祥环境有限公司追回破坏性挖掘、修复、审计等费用8100元;扣押浙江环祥环境有限公司质保金,待工程全面结束后按合同要求扣除相关资金。
(二)全面开展理事纠错
针对工程建设中暴露出的工程资料造假、施工管理混乱、镇村监管缺位、中介机构失责、验收“走过场”等问题,我们一一剖析原因,落实针对性措施,加快纠错,确保问题整改。
1、全面剖析“童高”工程存在问题,由镇长牵头,建设发展办、农技信息中心、会计代理中心、招投标中心、监督办等参与,一个月内对近年来镇村两级工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调整建设发展办、会计代理中心(招投标)中层干部并给与相应处理,充实城建、水利、招投标业务人员,组织镇村干部工程业务培训,对工程建设程序以及质量、安全、验收等要求进一步明确。
3、调整完善镇村各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和监督小组成员,强化在建工程每月例会制度和联村指导员职责,切实加强工程监督,严格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4、严格中介管理。对所有工程设计、预算、监理、审计单位进行一次集体谈话,要求加强职业操守。
(三)严格规范工程管理
1、规范招投标管理。由镇长牵头,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环节的制度建设,梳理操作流程,细化责职分工,规范运作,真正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2、建立村级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工程管理与村级项目安排捆绑制度;对今后出现类似问题的村年度考核直接降级直至不合格。
3、强化村级工程管理失职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对不合格村主职干部停止行使职务、停发工资的“双停”制度。
(四)严肃开展责任追究
1、把浙江环祥环境有限公司、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列入下管工程“黑名单”一年。
2、新庄村支部书记沈仲照对工程监管不力、验收把关不力、对村干部参与工程制止不力,负有领导责任,但能主动查纠问题、迅速追回资金,给予其诫勉三个月、扣除履职保证金、扣发年终考核奖50%的处理,并要求其作书面检讨。
3、新庄村村委主任钱建良,虽承担监督责任但没有监管到位,放任施工方不按设计施工,导致实际工程量大大减少,同时违反村级工程建设“四不承诺”,给予责令“双停”、追缴其非法所得收益、扣发年终履职保证金、扣发年终考核奖50%的处理,并作出书面检讨。
4、新庄村村监委主任徐碗舟监管缺失,特别是对隐蔽工程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监管,没有较好履行工作职责,给予其扣发年终考核奖30%,并作出书面检讨。
5、建设发展办主任任建民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其实施诫勉谈话,诫勉期3个月,扣发3个月考核奖,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作书面检讨。
6、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丁银燕未严格实行合同鉴证,对工程资料把关不严,送审资料把关不细,给予诫勉谈话,诫勉期3个月,扣发3个月考核奖,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作书面检讨。
7、各参与工程验收的成员参与验收不够严格,涉及人员均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8、原城建副镇长对工程日常监管不严,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给予实施约谈处理。
2016年10月16日
二、宇康公司整改报告
我公司受区农经中心委托,审核下管镇新庄村童郭至高山道路“灿鸿”台风应急抢险工程竣工决算项目,于2016年1月20日出具该项目决算审价报告,因我公司审计人员没有很好地反映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没有履行好审价职能,导致决算审计造价虚高,对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性质严重,教训非常深刻。
(一)工程决算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人员到工地现场实地踏勘丈量不够认真,特别是对地下隐蔽工程不能准确判断,仅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的不实资料盲目进行决算审计,未发现基础埋置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大部份混凝土底板未做等较为明显的质量问题,导致决算审计造价虚高。
2、审计人员在项目审计复核过程中,发现了该项目存在下列问题:
(1)监理设计均无水利资质;
(2)隐蔽工程无相关影像资料,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基础工程由于现场无法查勘现按监理已核实的计量单的数据计算,其真实性由监理公司负责,但以上问题仅在提交区农经中心《20万以上村级工程结算审计备案表》中书面注明,没有及时向委托单位区农经中心和该项目主管单位下管镇主要领导汇报。审计人员严重缺乏政治敏感性、工作责任性、主动性,缺乏审计人员应有的执业谨慎。
3、主要审计人员在区纪委调查核实情况制作笔录时态度不好、不积极配合,影响差,没有能清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场存在问题。
4、公司虽然有审计复核程序,但复核流于形式,没有检查出任何实质性问题,公司领导负有不可推却的监管责任,对下属缺乏教育和监管,对区纪委双查双保执行不到位。
(二)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进行深刻自我反省
经区纪委、区农经中心领导的约谈,我们已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此我们做深刻检讨:
1、诚恳检讨公司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由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特殊性,专业性强、造价高、涉及面广,要求造价审核人员具有高素质的队伍,但公司部分造价咨询人员职业警觉性不够强,过份相信个别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不合理的签证或提供的不实资料。同时公司部分审价人员对问题的处理不够重视,对发现的问题往往只注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意见,而缺少进一步深究或向上一级机构反映的能力,以后公司员工特别需要加强和提高处理该方面问题的能力。
2、诚恳改正错误:我们必须深层次找自身原因,目前公司专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三十多名,咨询项目数量多,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今后重点加强审计人员立场教育,执业行为教育,对每只委托的工程项目,严把工程现场踏勘丈量关,严把工程联系单真实性的审核关,严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汇报,切实把每只审计项目做好。
(三)落实整改措施,加强自律管理
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全体审价人员会议,认真学习区纪委关于“灿鸿”台风应急抢险工程的情况通报,针对该项目审计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对该项目负责人陈志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对该项目审计负责人陈志江作出以下处分:责令陈志江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即日起不得从事区农经中心及财政性资金相关的决算审计项目,以后根据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从事此类审计项目,鉴于陈志江在区纪委领导调查时态度不好,公司为整顿纪律,免去陈志江公司副经理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扣除2016年度考核奖。
2、责令公司审价负责人龚松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扣除2016年度考核奖。
3、 针对该项目出现的问题,公司进行深刻反思,公司要求全体审价人员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好以下五方面的自律管理:
(1)对工程现场必须进行认认真真地踏勘丈量,踏勘记录要认真详细,时间及参与人员要记录清楚,项目复核人员要加强这方面资料的核查。
(2)加强送审工程资料审查,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资料,工程造价大、影响面比较广的隐蔽工程还必须提供影像资料,凡这方面资料没有或欠缺的退回委托单位,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资料齐全后方可接收。
(3)审计过程中严把资料增补关。决算审计项目,特别是村级工程项目,审计资料往往欠缺,增补资料较多,我们审价人员必须坚定审计立场,不允许因施工单位做工程资料方面能力欠缺,或因建设单位和委托单位要求,为完成审计任务和提高审计速度,被动的要求施工单位增补所缺资料,且未对增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凡以后有直接帮助和指导施工单位资料增补现象的一律开除,坚决维护好公司的声誉。
(4)审计过程中审价人员言语要谨慎,不得有违反审计立场、违反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言语和行为,务必忠于审计职守,恪守审计职业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5)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资料欠缺的增补,工程现场踏勘发现的明显质量问题,审计对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验收合格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有疑问的,根据自身专业知识能判断出其他问题的,在审计报告及政府规定的工程结算审计备案表中必须有详实阐述,遇到重大疑问和问题的,务必及时向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4、切实强化学习和贯彻好区纪委“双查双保”监管活动精神,强化员工廉政教育,时时绷紧企业信誉就是企业生命线这根弦,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工程造价队伍建设。
衷心感谢区纪委、区农经中心给我们的帮助和改正错误的机会。
特此报告。
2016年10月15日
虞中介整〔2016〕4 号
关于取消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十佳”中介称号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局第73 期廉情参阅《关于“灿鸿”台风应急抢险工程的情况通报》,鉴于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该工程决算审计过程中,未认真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丈量,仅凭相关单位提供的不实资料盲目决算审计,未发现基础埋置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大部分混凝土底板未做等较为明显的质量问题,导致决算审计造价虚高。按照区“双查双保”中介监管联席会议意见和《上虞区“十佳一差”中介机构评选办法(试行)》,经区整顿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取消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5 年度“十佳”中介称号,收回“十佳”中介奖牌、奖金。
现予以通报。望全区各中介机构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介规范发展和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绍兴市上虞区整顿规范社会中介组织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局代章)
2016 年10 月17 日
三、中科园监理的尚未竣工备案的政府投资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评标办法
|
中标价
|
中标单位
|
总监
|
开标日期
|
工期
|
目前形象进度
|
1
|
丰惠镇人民政府
|
人民医院丰惠分院监理
|
费率
|
0.87%
|
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周连堂
|
2014.6.19
|
450
|
装修阶段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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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宅基地置换一期BT监理
|
费率
|
0.83%
|
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钟其洲
|
2014.8.1
|
30月
|
竣工待验
|
3
|
浙江省上虞中学
|
运动场改造和多功能学生活动中心监理
|
费率
|
1.08%
|
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杨国荣
|
2015.6.18
|
360
|
竣工待验
|
4
|
绍兴市上虞区超惠商贸有限公司(丰惠供销社)
|
丰惠镇[2013]J7号地块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监理
|
合理低标
|
0.95%
|
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钟其洲
|
2015.6.29
|
360
|
竣工待验
|
附:请相关单位于10月30日前,就中科园监理问题作一说明,材料报区纪委党风室。
四、关于浙江环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
调查情况
(一)公司概况
2007年3月,注册成立上虞市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现注册资金5500万元,法人代表徐建法,公司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舜江西路629号;2014年8月,更名为浙江环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祥公司)。经营范围:环境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公司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
2、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4、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5、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6、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7、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8、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丙级资质证书
环祥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主要以参与区内镇级、村级工程建设为主:2013年度,上虞承接工程 95只,合同价约 4484万元,外地承接工程 3只,合同价约1067万元,纳税约198万元;2014年度,上虞承接工程48只,合同价约2899万元,外地承接工程 2只,合同价约219万元,纳税约196万元;2015年度,上虞承接工程 122只,合同价约5227万元,外地承接工程6只,合同价约429万元,纳税约158万元。
(二)承建项目
经向区招投标办公室查询环祥公司近两年承建工程情况,环祥公司2015年承建工程项目6只(表一),2016年承建工程项目3只(表二),合计9只,其中:水利项目5只,市政项目2只,环保、建筑项目各1只。未进入区级招投标的镇级、村级工程数据在各乡镇街道,收集需要一定的时间,暂未收集。
表一:2015年环祥公司承建工程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价
|
下浮率
|
工期
|
类别
|
1
|
赵巷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小越镇人民政府
|
1786713
|
8.07%
|
120
|
市政
|
2
|
许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岭南乡人政府
|
3182758
|
8.51%
|
120
|
环保
|
3
|
东光村曹黎山塘整治
|
丰惠镇人民政府
|
867869
|
10.80%
|
120
|
水利
|
4
|
中富公园周边场地改造工程
|
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276105
|
12.04%
|
150
|
市政
|
5
|
2013年度舜江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四标)
|
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
1729568
|
12.47%
|
100
|
水利
|
6
|
东联村、东升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
|
2075828
|
18.27%
|
60
|
水利
|
表二:2016年环祥公司承建工程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价
|
下浮率
|
工期
|
类别
|
1
|
西南门村井畈河整治
|
丰惠镇人民政府
|
946908
|
10.00%
|
120
|
水利
|
2
|
四环东侧河道整治
|
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414246
|
16.82%
|
120
|
水利
|
3
|
百官街道盛丰新村垃圾中转站征迁安置
|
绍兴市上虞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173265
|
19.00%
|
180
|
建筑
|
(三)存在问题
环祥公司下管镇新庄村童郭至高山道路“灿鸿”台风应急抢险工程(以下简称“童高”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是违规外借公司资质。“灿鸿”台风后,下管镇新庄村(以下简称新庄村)道路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需进行修复。新庄村确定只让本村村民施工,但本村村民没有修复资质,2015年7月下旬,新庄村支部书记沈仲照带着本村村民钱东晓向环祥公司借资质承建。由于环祥公司法人代表徐建法与沈仲照的父亲关系比较好,徐建法碍于个人情面,把2本水利资质借给了他们,并出具了2份盖了章的空白介绍信,工程竣工后收取了8%的管理费和税费,未向借方收取借资质的费用。因各类工程公司普遍存在外借资质的现象,该公司也难以避免资质外借,但资质外借要有严格的管理程序,不能过于随意出借,更不能出具空白介绍信。
二是没有参与工程管理。环祥公司借出资质后,对工程建设未进行后续管理,也没有按规定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工程建设,甚至到底承建了什么工程、工程开工时间、建设期限、建设内容、验收时间等一概不清楚。直到工程完工后,新庄村和实际施工方钱东晓到环祥公司要求补签工程合同,才得知相关情况,并违规补签了工程合同,出具了失实的竣工报告。导致施工方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等现象的发生。
五、关于加强村级工程监理管理的办法
(征求意见)
为保障村级工程的质量,促进村级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规范村级工程的管理,现根据虞政办发【2014】53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执业行为监管办法(试行)》、虞政办发【2014】54号《关于加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执业行为监管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就加强村级工程的监理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村级工程实行监理的范围
对预算投入在10万元以上或隐蔽工程预算在3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以及由财政全额扶持的村级工程,原则上要实行监理管理。对施工简单、确实不需要实行监理的村级工程,要经村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报乡镇(街道)监督办审核认可。
(二)严格村级工程监理单位的聘用
乡镇(街道)负责村级工程监理的选聘。乡镇(街道)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统一选聘3至5家监理单位,负责所属村工程的监理。对中标的监理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合同中须明确违约条款、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监理费用标准等内容。乡镇(街道)根据村级工程的类别、工程预算量的大小,在受聘的监理单位中确定其中一家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到区监督办办理信息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的内容应包括: 监理单位的基本信息、承接项目的基本情况、监理承诺及制约条款等。
严禁村级自行选择监理单位,严禁乡镇(街道)、村干部私下介绍监理单位。
(三)规范村级工程监理的流程
村级工程在确定监理单位后,监理单位应在三日内将监理单位的基本情况告知村;村级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将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本工程监理的负责人及监理人员姓名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监理单位在进场前须制定该工程的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的频率、方式、内容等;监理单位须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内容实施全面监理,对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变更、安全检查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理。监理日志要详细,每个监理环节都要有原始记录。监理资料要齐全,隐蔽工程必须要附有影像资料和现场记录,变更联系单、验收意见等工程资料必须要有明确的监理意见。
(四)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监理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监理单位提高执业的质量和水平,落实双查双保制度,扎实推进监理工作规范化;乡镇(街道)要建立村级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乡镇(街道)监督办负责对聘用监理单位的管理,对每只工程的监理结果,要量化打分,实行考核。年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业务安排的重要依据。要通过不定期的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规范公正地实施监理。村级要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村级工程管理小组负责同监理单位的业务对接。村级工程管理小组要指定专人记录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记录的结果作为乡镇(街道)考核监理单位的重要内容。
(五)统一监理费用的支付
乡镇(街道)要切实保障监理的费用,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合理确定监理费用的标准。监理聘用合同中要明确监理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其中在工程竣工完成验收前不能支付监理费用,在工程完成审计前不能支付合同约定监理费用的50%。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监理费用的补助。区财政扶持的村级建设工程,可将监理费用列入扶持的范围。
(六)落实信息共享和责任追究制度
区行业主管单位要牵头建立监理信息共享制度。对监理单位的执业情况汇总信息,实行共享。对监理单位的管理要形成合力。其中村级要在每只工程完成后向乡镇(街道)上报监理记录;乡镇(街道)要每个月向区监督办上报监理单位的考核结果,并在双查双保监管平台上公布;区监察局要加强对村级工程中查处的监理案例的通报。对发现有监理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或出具虚假报告、证明文件的,情节较轻未造成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损失的,给予约谈警告、扣减监理费、减少业务量、通报等处理。情节较重的、或造成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损失的、或情节较轻但一年被查处二次以上的,中止合同,取消所涉及乡镇(街道)范围内村级工程的监理资格。情节重大、或造成10万元以上损失、或引发信访等不稳定因素的,列入黑名单,取消全区范围内村级工程的监理资格。
附:修改意见请各乡镇、有关部门于11月15日之前,反馈到区纪委15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