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现通报章镇镇新区村村道硬化工程违规变更问题,该问题反映出镇村两级在村级工程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是“双查双保”监管后又一例刻意规避监管的案例。为构筑工程“全流程监管”防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监管方法,补齐中介监管短板,各乡镇(街道)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镇村工程监管。
基本情况
2015年6月,章镇镇新区村委托陕西华瑞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了湖墩、冯村、赤岘三个自然村的村道硬化工程设计图;
2015年7月,章镇镇新区村委托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新区村湖墩、冯村、赤岘三个自然村的村道硬化工程编制预算1170731元;
2015年7月,工程预算确认价1146675元;
2015年8月,由章镇镇进行公开招投标,施工单位浙江森磊建设有限公司以1026157元中标,下浮率为10.51%;
2015年10-12月,施工单位按照村委和设计图要求完成了所有工程施工;
2016年4月,通过章镇镇和村两级验收;
2016年5月,新区村委决定,将湖墩、冯村两个自然村的工程量报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进行结算审计,送审价1122953元,变更率9.43%;
2016年6月,完成结算审计,审定价为1031366元,核减91587元,核减率为8.2%;
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新区村分五次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1031366元。
2017年12月,施工单位向新区村讨要剩余部分工程款约40万元,由于赤岘自然村的工程量未经审计,村级无法支付工程款,经多次讨要未果,施工单位与新区村矛盾进一步激化,村支部书记冯军迫于压力向章镇镇政府求助。
存在问题
一、随意变更,监管严重失责。2015年10月,村委委派时任村委主任冯军对该工程进行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部分群众要求村委把家门口的路面也一起水泥硬化,部分村民阻挠施工单位施工,一度影响工程进度,经村委商量,原村支书记颜吉土原则上同意硬化部分路面,并要求冯军变更率严格控制在20%的限额内。但冯军在日常管理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好变更率,为满足部分群众的需要,大量增加路面硬化面积。由于冯军现场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路面硬化面积增加达3000多平方米,合同价为102.6万元的工程,实际工程量约为152万元,超出工程量约50%的问题发生,严重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监督的意见(试行)》的规定。
二、欲盖弥彰,肢解截留工程。2016年1月18日村自验,2016年3月,村委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工程编制结算报告, 2016年3月31日镇复验验收,村、镇两级均发现实际完工的工程量远远超过了合同价。根据村级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变更率不得超过20%。村级为控制变更率,经村委商量,时任村书记颜吉土决定,将工程肢解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湖墩、冯村两自然村的工程量1122953元;另一部分是赤岘自然村的工程量约为40万元。为规避村级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先将湖墩、冯村两自然村的工程量1122953元部分报审计部门审计,剩余的赤岘自然村部分另想办法解决。章镇镇政府在明知村级上报的审计材料存在截留工程量问题,仍在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竣工验收等资料上签署“同意”意见。
三、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章镇镇新区村在发现工程量变更严重超过标准后,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不检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反而采取截留工程、欺上瞒下的做法,最终在施工方急于收取工程款,截留部分工程量无法进行审计,剩余工程款无法正常支付,与施工方矛盾日益激化的压力下,不得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处理意见
一、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现场监管不力、肢解工程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时任村委主任(现村党支部书记)冯军、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现村支委委员)颜吉土,给予诫勉谈话处分,诫勉期六月。对村级工程管理不到位的章镇镇分管领导魏水良,给予谈话提醒处分。
二、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由于截留的赤岘自然村部分工程实际已全部完工,因新区村违规处置,导致工程款无法支付,为确保社会稳定,合理支付工程款。建议新区村在章镇镇政府监督下,对赤岘自然村实际截留工程量进行丈量,确保已完工工程量的真实性,报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按照审计规定进行结算审计。
三、及时上报处理情况。章镇镇党委要及时将遗留问题处置和整改报告报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