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一差”中介机构评选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虞区“十佳一差”中介机构的评选对象、评选名额、评选方式及奖惩措施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上参与上虞区政府性“三资”管理执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评选以及奖惩。
2 术语与定义
2.1
“十佳一差”
每年在从中介机构评中评选出的10个执业行为规范、服务优质的优秀中介机构和1个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的较差中介机构。
3 实施组织
由区发改局牵头,“双查双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评选。
4 评选对象
参与上虞区政府性“三资”管理执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5 评选方式
5.1 “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流程
5.1.1 名额分配
“双查双保”中介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根据各主管(协管)部门监管的中介机构数量以及当年度参与政府性“三资”执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数量情况,确定“十佳”分配名额给各行业主管(协管)部门。
5.1.2 中介自评
中介机构认真填写《上虞区“十佳”中介评选活动考评表》(附录A)。
5.1.3 部门推荐
由各主管(协管)部门依据考评表得分高低,结合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合法经营、依规收费、基础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提出“十佳”中介机构候选名单(候选名单按120%比例确定)。
5.1.4 研究审定
联席会议对上报的“十佳”中介机构候选名单进行研究审定。
5.2 “一差”中介机构的确定
根据“双查双保”中介监管平台披露的曝光案例选择确定,并报联席会议审定。
6 奖惩措施
6.1 对评选出的“十佳”中介机构予以表彰。
6.2 对评选出的“一差”中介机构予以曝光。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上虞区“十佳”中介机构考评表
A.1 上虞区“十佳”中介机构考评表见表A.1
表A.1 上虞区“十佳”中介机构考评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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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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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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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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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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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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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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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等从事相关工作,没有因中介(技术)服务质量问题影响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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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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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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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齐全并公示、在规定的资质范围承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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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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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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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政策并在委托协议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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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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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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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到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确认和完善单位信息,主动办理项目合同网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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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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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到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区级加10分,市级加20分;省级加30分;国家级加50分;综合性表彰是指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或者其他非行业性的表彰。
2.年度内受到行业或协会表彰的,区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5分。
上述受表彰属同一种类的,以最高加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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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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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机构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相关项目有严重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损失。
2.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
3.相关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违反政府性“三资”管理执业行为监管办法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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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协管)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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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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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才自评分由中介自己填写。2、 考评分由主管(协管)部门填写。3、基础工作栏一栏由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打分;加分项目需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