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上虞区委、区政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数量、投资额增长迅速。对此,区审计局在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运营及增收五年计划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化情况列入审计重要内容。通过审计,揭示了村级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工程招投标串标、投标报名费收取不规范、工程款提前支付等一系列问题,引起区委主要领导、区纪委及各乡镇、街道的高度重视。
区委主要领导对审计专报反映的“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尚需加强”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区纪委、区招投标监督办督促整改;区纪委专门对审计反映的相关问题通过“廉情参阅”进行全区通报,要求各乡镇(街道)引以为诫,并对相关人员按情节严重程度分别进行处理,其中:1人予以免职,并处以党纪处分;9人予以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等。同时,关乡镇(街道)专门制订出台了一系例加强和完善村级工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
通过上述审计问题的整改、处理,有效促进我区村级工程规范化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上虞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