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街道沥泗村公厕改造工程
“负变更”问题
基本情况
曹娥街道沥泗村公厕改造工程包括新建公厕4只,拆除14只旧公厕,改造4只旧公厕等。由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预算送审造价为853437元,预算确认造价为733544元。2018年9月11日,工程经街道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绍兴军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为633975元,下浮率为13.57%。2019年12月25日竣工送审,送审造价为503775元,变更额为-130200元,变更率为-20.54%。
变更内容
一、合同内变更减少情况
取消新建厕所2只,减少造价233525元。
二、合同外变更增加情况
1、旧厕所拆除后原地面硬化、新增管线和窨井及化粪池整理等内容,增加57530元;
2、村委前的1只旧公厕改造,增加45795元。共计增加造价103325元。
存在问题
一、建设单位前期选址不合理。原计划新建公厕4只,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其中1只公厕在基础地梁已完成浇筑的情况下,由于附近村民强烈反对,最终无法施工;村委前的1只旧公厕,计划拆后重建,村干部担心拆后老百姓反对,厕所难以新建,故由新建改为改造。
二、设计单位考虑不全面。拆除旧公厕后,实际需要在原址上重新浇筑混凝土等零星修复项目,但在设计阶段工作人员考虑不周全,只提到拆除旧公厕,未包含修复内容,导致变更。
处理意见
一、沥泗村在规划阶段对工程建设选址考虑不成熟而草率上马,群众工作不够深入,造成2只新建厕所抛项,导致抛项变更达36.8%,该村主职干部负有履职不到位的主要责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责令曹娥街道党委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规范管理意识。
二、设计单位工作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拆除后需修复问题,造成变更增加造价103325元,占合同价的16.3%。责令曹娥街道根据合同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并约谈设计单位负责人,要求设计单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问责处理结果和整改报告于2020年10月10日前报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