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虞区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试运行的督查通报
为加快推动上虞区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规范、高效运行,有效归集建设工程资料数据,保障后台数据分析、工程审计等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2021年9月8日,“双查双保”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组织2个督查组,对房建、交通、水利等行业的4个投资额较大的项目进行了督查。经查,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I 标段)、南北中心大道(人民大道至五甲渡大桥)快速路工程等项目的平台运行总体较好,但仍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项目重视不够,没有按要求完善信息和实施监管。现通报如下:
督查情况
根据要求,8月25日开始,上虞区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进入规范化运行阶段,各建设单位要抓紧完善项目信息,加强人员考勤管理,根据操作流程和系统要求上传相关信息数据。现将各项目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如下:
一、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I 标段)项目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级主管单位为区建设局。位于鸿雁路以西,虞兴路以东,联谊路以南,文锦路以北,总投资82724.6万元,合同工期736天,目前进度14%。地块内地上17-26层,地下2 层,总建筑面积157637.13㎡,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2778.37㎡,架空层不计容建筑面积4455.62㎡,地下建筑面积50403.14㎡。
(二)好的方面。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考勤人员严格按照平台规定考勤,未触发系统预警;2、建设、施工、监理、参与中介等单位信息数据较完善,合同均已上传;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处置问题预警,预警处置较及时。
(三)存在问题。1、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操作流程掌握不够,未在线上发起申请,导致施工单位未发起申请问题预警较多;2、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较多,均未上传平台。
二、南北中心大道(人民大道至五甲渡大桥)快速路工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上级主管单位为区交通集团。以高架桥形式跨越科创岛区块,与五甲渡大桥南桥头相接,然后利用现状五甲渡大桥跨越曹娥江,止于五甲渡大桥北侧桥头,总投资66643.92万元,合同工期642天,目前进度18%。主线全长约3.57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共设桥梁3305m/2座(其中新建高架桥2390m/1座),平行匝道共设桥梁1211m/6座。辅道全长约2.75km。
(二)好的方面。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考勤人员严格按照平台规定考勤,未触发考勤预警;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能及时审核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
(三)存在问题。1、工程监督二维码未在显眼位置公开张贴,不能充分接受群众监督。2、监理日志填写不规范,由于监理人员对系统操作不够重视,线下与线上监理日志填报内容不统一,线上只按系统设置的必选最低限制各填报一项内容,实际有多项重要施工内容;3、全过程造价咨询、预算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合同未完善;4、监理日志显示有隐蔽工程施工,未按流程上传隐蔽工程影像资料。
三、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补充、三期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级主管单位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总建筑面积31869.86平方米。总投资14905.12万元,合同工期297天,目前进度6.4%。包含二期补充(艺术家工坊、水泵房和场外)和三期(陶瓷高等研究院、陶瓷高等研究院接待楼、艺术家工坊(艺创集盒)及场外)组成。
(二)好的方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考勤人员严格按照平台规定考勤,未触发系统预警。
(三)存在问题。1、监理人员专监、监理员、工程内容变更信息及处理意见没有及时上传到平台;2、监理日志显示有隐蔽工程的,对应隐蔽工程模块里未填写内容;3、工程监督二维码未在显眼位置公开张贴,不能充分接受群众监督。4、只完善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信息数据,没有按照要求完善其他参与中介的信息数据和合同;5、监理日志部分资料填写有偏差,有旁站的工作只填写了巡查;6、项目上线不及时,实际开工日为8月3日,上线时间为9月1日。
四、上虞区上浦闸总干渠南穴段及倒虹吸等整治工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运行管理中心,上级主管单位为区水利局。建设总投资396.53万元,合同工期177天,目前进度44.1%。总干渠南穴段新建护岸约300米,两岸绿化带新(改建)机房维修、岑仓闸机房及闸门维修、木桩 护岸、绿洲山庄桥拆除等。总干渠上主要建筑物等级按3级设计。
(二)存在问题。1、平台上只有监理单位信息,施工单位只有一个单位名称,其他设计、预算、招标代理等参与中介的信息均未完善;2、监理日志填不规范,主要建设内容描述单一,未填报主要建材及现场照片等;3、监理日志中施工内容有停工,未填写停工原因;4、监理日志显示有隐蔽工程施工,未按流程上传隐蔽工程影像资料。5、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及时处置预警信息。6、工程监督二维码未在显眼位置公开张贴,不能充分接受群众监督。7、会议精神传达不到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不懂系统操作和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
一、要求建设局、曹娥江旅游度假区、水利局、交通集团等单位要积极督促下属建设单位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平台正常运行,整改报告请于9月15日前报上虞区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工作专班。
二、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区属国企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督促下属建设单位、行政村等做好平台信息完善、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监督再监督”的作用,保障平台正常运行、数据真实有效、数据完善齐全。
四、区水利局在督促完成上虞区上浦闸总干渠南穴段及倒虹吸等整治工程存在问题整改的前提下,并对建设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问责情况请于9月23日前报上虞区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