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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四十九:关于对岭南乡龙山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核减异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6-15打 印】【关 闭
 
 
 关于对岭南乡龙山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核减异常情况的通报

 

基本情况

岭南乡龙山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为2021年省级休闲乡村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保障,工程内容:土方开挖、回填、外运,新做浆砌挡墙、砼道路、排水沟等。由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浙江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绍兴七欣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金额为553526元。施工时间2021年9月25日-11月25日,2022年1月13日完工验收,2022年6月13日结算送审,送审金额597550元,审计核减285484元,结算审定金额312066元,核减率为47.78%。工程变更额为44024元,变更率为7.95%。

审计核减

该项目在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大量工程建设内容与实际不符,经现场丈量、测算,核减总工程量达285484元,占送审金额的47.78%。详情如下:

一、竹园路面米黄色仿高湖石碎拼压膜抛项,混凝土路面工程量减少,核减造价79400元;

二、浆砌块石台阶工程量减少,核减造价约30000元;

三、浆砌挡墙工程量减少,泄水管碎石滤层工程量扣减,合计减少造价39500元;

四、因工程量减少,材料上山搬运费同步扣减,核减造价96100元;

五、其他相关调整,核减40484元。

存在问题

一、设计和前期工作不够充分合理。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员钱淼,在设计过程中未充分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龙山村为我区地势较高的山村,入冬早,常年湿度大。设计将竹园路面采用米黄色仿高湖石碎拼压膜,本意是作为本项目的一个亮点,更加美观,但却不适于龙山村的实际需要,项目实施前期,村级前期立项调查不到位,未充分征求相关村民意见,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防滑,米黄色仿高湖石碎拼压膜被取消,部分道路和挡墙因与农户的面花赔偿方案协商不一致而取消。且因上述工程量的减少,材料上山搬运费同步大幅扣减,整个项目产生了较大负变更。

二、送审工程资料失实。施工单位绍兴七欣建设有限公司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地形比较复杂,施工困难,部分工程未严格按图施工,导致现场工程量与合同严重不符。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报告时,仍按照预算确认的预算报告书编制,未申报相关建设内容的工程变更联系单,把未实施的工程量计入竣工结算报告,并且将减少的上山材料搬运费均计入工程量,导致审计核减金额巨大,核减率达47.78%,严重违反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存在虚报工程量的违法违规现象,极易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三、工程监理工作失职。浙江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员程淼祥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项目位置较为偏远,且当时进村主要道路正在施工中,通行不便,监理单位没有按照合同要求落实监理人员现场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完工情况不清楚,也未要求施工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工程完工后,未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管理严重失职。

四、乡、村两级审核把关不严。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完工,2022年6月结算送审,2022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两任书记均清楚工程量大幅减少,但未要求施工单位出具变更单,乡、村两级未对结算送审资料进行审核,均认为工程量应由审计单位进行把关。龙山村村干部对村级工程规范管理意识不强,明知施工单位申报了未实施的建设内容,仍予以审核通过,未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岭南乡政府工程管理人员也未对送审材料严格把关,导致送审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严重不符。

处理意见

一、严肃追责问责。由岭南乡纪委对项目建设单位负有工程实施前立项调查不够仔细、项目规划不够周全造成工程变更较大,工程管理履职不到位的相关村干部和对工程监管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乡干部开展问责。

二、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由岭南乡政府约谈该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有关条款予以相应处理,并全区通报曝光。

三、加强工程监管。岭南乡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建设工程的管理,加强对村级工程的监管和指导,组织村干部开展工程管理方面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规范管理意识。

整改报告和问责处理情况,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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