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查双保”工程监管通报
上虞区“双查双保”工程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2023年8-12月村级工程报备结算项目
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基本情况
前期,区国审公司对2023年8-12月村级工程报备结算项目开展质量检查,重点围绕200万元以下村级工程报备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相关参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建设资金使用绩效等内容开展,覆盖20个乡镇街道的46个村经合社,涉及24家造价咨询机构实施的53个村级工程。抽样检查金额约5161.8万元,占全部报备总数的47.1%。
检查结果表明,自《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发〔2023〕14号)实施以来,村级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规范、工程结算资料基本完整、各参建方监管力度有效提升。社会中介机构结算审计质量也有明显提高,属于审核不到位引起的调整率平均值为1.9%,较2023年上半年质量检查结果提升约0.5个百分点。
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在合同履约不到位、变更管理不规范、结算依据不充分等常见易发领域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特别是以下典型性、苗头性的问题需在今后村级工程管理中引起重视:
一、检测单位检测不够规范。某村人居环境提升“小三改”工程,在箱涵混凝土试块未做检测无法判断是否达到强度的情况下,直接进行施工安装,施工完成后才进行混凝土试块检测,出现检测报告时间晚于施工日期问题。(检测报告显示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工程竣工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又如某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检测单位在施工单位指定区域取芯,未按检测规范进行抽检。检测报告显示沥青路面在合格范围内,但审计实地检查发现,沥青路面厚度与设计要求不符,检测结果失实。
二、布展类工程管理不够明确。近几年村经合社实施布展类工程较多,一般包括建筑墙体平面设计美化、雕塑小品、宣传栏、投影屏幕等内容。相比传统建筑安装工程,布展类工程所涉及的内容一般没有相应的定额、信息价等相对客观的标准和依据进行计价。本次质量检查中发现,有些布展类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占比非常小,但采购内容占比较大,不适宜工程招标管理。
三、监理单位监管不够严格。某村环境提升工程中,方管格栅墙中3mm厚仿木纹铝板外包的建设内容实际并未施工,监理单位未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且在结算审计时并未扣除相关费用,涉及金额59191元;某村家宴中心提升工程—场外工程,使用的电缆为无铅保电缆,与设计要求的有铅保电缆不符,监理单位未发现材料更换问题,涉及金额71825元。
意见建议
村级工程实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管理意识,不断学习工程管理业务,提升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能力,确保村级工程安全、有序、规范建设,相关建议如下:
一、重视检测报告真实性检查。各类检测报告、方量测量报告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依据。涉及道路强度及厚度的检测、土石方方量的测量等,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在检测单位开展检测过程中,建设单位派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二、区分工程招标与村级采购。对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较大金额设备采购,要明确是否需要采用大额物资采购程序。特别是布展类项目,很多内容临界于工程和采购之间,建议涉及较多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展工程,可纳入村级工程范围;以成品采购为主的布展内容列入采购范围。
三、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建设单位要落实人员加强现场监督,不随意更改施工内容,同时要压实监理单位责任,切实发挥监理职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特别注意隐蔽工程施工工序流程、尺寸是否符合设计标准以及相关施工影像资料保存等工作,做到不漏项、不抛项,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