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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华建工程图审中心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施工图审查 > 房建
 
中介名称: 绍兴市华建工程图审中心
上报单位: 建筑业管理局,建设局
经营地址: 绍兴市解放大道177号华汇科研中心2020 经营范围: 施工图审查-房建,施工图审查-市政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周** 固定电话: 0575-88208101
业务主管姓名: 陈* 固定电话: 0575-88208103
办公室主任姓名: 陈** 固定电话: 0575-88208101
在职人员数: 29
简介: 本中心是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登记的一家民营非企业,具有市政一类(道桥、给排水)、房建一类(包括人防、消防、气象)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现有专兼职员工29人,技术骨干总数27人,有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道桥、暖通、勘察等7个专业。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秦** 341122*****021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2016-03-01
2 盛** 310110*****3232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2016-03-01
3 盛* 330621*****0015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017-12-01
4 金** 510211*****0346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2016-03-01
5 陈** 330602*****1023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16-03-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上虞经济开发区五星中路(三环—四环)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1331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批复,核定工程费用为4840.61万元,按浙建〔2017〕6号文规定的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建设工程审查费3000万元*0.001+(4840.61-3000)万元*0.0006=41044元,本次收费以90%支付,计36940元整。
2 上虞经济开发区永兴路(联谊路—五星中路)工程(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1331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批复,核定工程费用为852.7万元,按浙建〔2017〕6号文规定的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建设工程审查费852.7万元*0.001=8527元,本次收费以90%支付,计7674元整。
3 南线污水收集三期工程(曹娥丽樟村-西南泵站)(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1331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批复,核定工程费用为447.93万元,按浙建〔2017〕6号文规定的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建设工程审查费447.93万元*0.001=4479元,本次收费以90%支付,计4031元整。
4 上虞永和镇污水外排总管工程(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1331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批复,核定工程费用为1445.97万元,按浙建〔2017〕6号文规定的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建设工程审查费1445.97万元*0.001=14460元,本次收费以90%支付,计13014元整。
5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二期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1331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初设批复,核定造价为3485.01万元,按浙建〔2017〕6号文规定的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建设工程审查费3000万元*0.001+(3485.01-3000)*0.0006=32910元,本次收费以90%支付,计29619元整。
6 上虞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运河东路(三雄机械—卧龙集团)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1331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批复,核定工程费用为1302.1394万元,按浙建〔2017〕6号文规定的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建设工程审查费1302.1394万元*0.001=13021元,本次收费以90%支付,计11719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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