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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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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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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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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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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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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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街道新宅村越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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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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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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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小越街道新宅村越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的环评由我负责进行环评评价,目前已完成环保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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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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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谢河谢塘段整治工程(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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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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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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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谢河谢塘段整治工程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分为两期,现二期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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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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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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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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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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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进行环境评估,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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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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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西溪湖村村级物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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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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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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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西溪湖村村级物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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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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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夏王村公共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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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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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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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夏王村公共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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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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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西溪湖村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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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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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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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西溪湖村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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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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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西郊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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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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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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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西郊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地块位于西郊村西南方位,中心经纬度120.964532°E、29.954636°N,地块东北两侧紧邻民居,西侧紧邻村道,南侧为空地,地块面积504.9m2。地块现状为西郊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于2009年),建筑物良好,目前仍在使用。根据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该地块 无工业生产史,2009年以前作为一直农业用地使用,2009年以后建成西郊村公共服务中心使用至今,地块周围无工业用地历史。地块实际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 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 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 好“四未一低土地消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虞政办综【2021】11号)中指出:对于公益设施项目供地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属地管理、简化 手续的原则予以补办手续;对于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中原土地性质不 是住宅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的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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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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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虞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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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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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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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人居安全,防控该地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及再开发利用后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单位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判断地块土壤是否存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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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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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谢河谢塘段整治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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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谢塘镇人民镇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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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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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技咨询协议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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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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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市民大道下穿铁路及连接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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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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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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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技咨询协议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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