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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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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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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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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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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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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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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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农林水利),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社会服务),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海洋工程),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轻工纺织化纤),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化工石化医药),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治金机电),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材火电),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交通运输),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掘),监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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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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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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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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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797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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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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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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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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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799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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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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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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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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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799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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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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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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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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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生态环境领域技术研发、专业咨询、综合治理及服务集成的节能环保产业平台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7000余万。 公司秉承“专业专注引领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促建生态文明”的愿景使命,致力于为政府提供环境政策支撑,为社会提供环境改善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环境解决方案。公司依托环评、规划等前端咨询业务和综合技术优势,为政府、园区、企业提供菜单式定制类环保服务,是各级政府科学决策的环保智库,各类综合园区智慧管理的环保管家,国内知名企业模范经营的环保顾问。 在四十余年的发展中,公司以外聘国家工程院院士及内部强大的专家团队为核心,专注绿色高质量发展决策及重点地区环境问题解决,形成了雄厚的技术研究实力,专家涵盖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环境治理、环境应急、排污许可、固废利用处置、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及修复等多个领域,公司高层担任浙江省“五水共治”、“蓝天保卫战”首席技术专家。公司现有的280余人的技术团队中,70%以上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工程师50余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50余人,环境监理工程师20余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及环境污染诉讼专家辅助人、清洁生产审计师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给水排水工程师合计30余人次。 作为全国首批通过环境咨询服务一级认证的服务机构,公司充分发挥“全流程”业务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指导服务;充分展现“全领域”平台优势,以水、大气、土壤、地下水、固废等专业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运用“全周期”理念优势,率先研发了“工业园区物联感知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充分引领“全方位”服务体系,打造培育出“环保咨询”“绿色低碳”“环境规划”“环保管家”“环境治理”“智慧环保”“环境检测”“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环保教育”“科研与政策研究”十大业务板块。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作为省内行业骨干型企业,公司起草了多项地方环境标准、重点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编制完成5000多个省部级环境咨询服务项目,主持或参与完成数十项省级以上课题,在“千万工程”和美丽浙江建设中,因贡献突出,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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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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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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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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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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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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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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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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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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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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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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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类拾伍万元整(¥:750000.00),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款支付150000元,占总合同款20%:第二期款支付300000元,占总合同款40%: 第三期款支付300000元,占总合同款40%:本期为第三期款即尾款,按合同条款通过省市相关部门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即本期支付300000元,合同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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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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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港上虞杭州湾港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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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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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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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一共分三期款项,第一期为为391000元,第二期为351900元,第三期为39100元,共计782000元,本期为第三期款,为39100元。 上虞杭州湾多式联运物流园项目是绍兴市和上虞区重点项目,已列入浙江省近期拟实施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根据该项目建设需求,需在钱塘江河口的上虞杭州湾港区新建2000-3000吨级集装箱泊位或散货泊位6个,液体化工泊位4个,占用水域岸线1500米。上述拟建码头泊位所在近岸海域位于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中的“杭州湾一类区”范围内(编号A01I),属于海洋渔业水域,执行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根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此类水域禁止兴建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结合《关于加强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44号)相关要求,为了更好的协调区域重大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所需要的使用功能与现状功能区的关系,因此对目前的绍兴港上虞杭州湾港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障后续项目环评和工程实施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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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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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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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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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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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类拾伍万元整(¥:750000.00),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款支付150000元,占总合同款20%:第二期款支付300000,占总合同款40%: 第三期款支付300000,占总合同款40%:本期为第二期款,按合同条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即本期支付300000,合同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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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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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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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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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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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基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雨污管网和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等的建设情况、深度排查情况、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和数字化长效运维管理情况等,分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建设现状,并提出标杆园区后期的建设任务,编制形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建设方案》。标杆园区建设完成后,协助园区开展自查自验自评,编制相应的自评估报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建设评估报告》。本次为第二期款(尾款),完成自评估报告后并通过省“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认定后支付余款19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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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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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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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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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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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款支付150000元,占总合同款20%;第二期款支付450000,占总合同款60%;第三期款支付150000,占总合同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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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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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现状和主要制约因素调研项目(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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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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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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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完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现状和主要制约因素调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完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区/拓展扩容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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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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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制约因素调研报告(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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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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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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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完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现状和主要制约因素调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完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区/拓展扩容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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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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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现状和主要制约因素调研项目采购合同(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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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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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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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完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现状和主要制约因素调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完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区/拓展扩容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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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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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港上虞杭州湾港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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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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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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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一共分三期款项,第一期为为391000元,第二期为351900元,第三期为39100元,共计782000元,本期为第二期款,为351900元。 上虞杭州湾多式联运物流园项目是绍兴市和上虞区重点项目,已列入浙江省近期拟实施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根据该项目建设需求,需在钱塘江河口的上虞杭州湾港区新建2000-3000吨级集装箱泊位或散货泊位6个,液体化工泊位4个,占用水域岸线1500米。上述拟建码头泊位所在近岸海域位于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中的“杭州湾一类区”范围内(编号A01I),属于海洋渔业水域,执行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根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此类水域禁止兴建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结合《关于加强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44号)相关要求,为了更好的协调区域重大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所需要的使用功能与现状功能区的关系,因此对目前的绍兴港上虞杭州湾港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障后续项目环评和工程实施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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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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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港上虞杭州湾港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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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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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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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一共分三期款项,第一期为为391000元,第二期为351900元,第三期为39100元,共计782000元,本期为第一期款,为391000元。
上虞杭州湾多式联运物流园项目是绍兴市和上虞区重点项目,已列入浙江省近期拟实施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根据该项目建设需求,需在钱塘江河口的上虞杭州湾港区新建2000-3000吨级集装箱泊位或散货泊位6个,液体化工泊位4个,占用水域岸线1500米。上述拟建码头泊位所在近岸海域位于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中的“杭州湾一类区”范围内(编号A01I),属于海洋渔业水域,执行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根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此类水域禁止兴建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结合《关于加强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44号)相关要求,为了更好的协调区域重大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所需要的使用功能与现状功能区的关系,因此对目前的绍兴港上虞杭州湾港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障后续项目环评和工程实施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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