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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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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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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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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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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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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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筑、绿化类)建设项目小额设计(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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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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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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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筑、绿化类)建设项目小额设计(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装修工程)。详见附件清单。总设计费为61222元,一次性支付。本次收取的费用为61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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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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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街道西郊花园垃圾分类景观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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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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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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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承接《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2020-2021年度市政设计项目》的设计任务,工程地点为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在2020年本工程中标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政府投资项目设计费用在50万以下的市政项目,每只项目完成约定的项目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支付至总价的5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根据合同“第七条费用 7.1 设计费用=经上虞区审计中心备案或审定的工程预算价x费率(即中标费率2.25%),设计费用报价应包括为完成各工程设计服务所有内容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最低3000元/只。7.2 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设计项目的所有费用”。现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根据项目备案预算价计算工程总设计费为435787*2.25%=9805元,一次性支付。本次收取的费用为98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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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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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工程十四 峰山南路(还珠路-英台路)西侧人行道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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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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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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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峰山南路(还珠路-英台路)西侧,金昌·樾府小区东侧。随着该地块的建设完成,周边人行道却未完全建成。现状存在建筑垃圾、围墙和杂树。故对本人行道进行改造,本次设计内容为:人行道设计。本次设计人行道长约215m,宽3m,总面积为645m2。总设计费为11422元,一次性支付。本次收取的费用为114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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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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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工程十五 市民大道(迎宾大道-计生站)南侧人行道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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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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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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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迎宾大道-计生站)南侧人行道建设工程,亚夏金宸府北侧。现状人行道基层已建成,面层未建设。本次设计内容为:人行道面层设计。本次设计人行道长约320m,宽3.5m,总面积为1162m2。总设计费为15373元,一次性支付。本次收取的费用为153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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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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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筑、绿化类)建设项目小额设计(外五甲已征区块围墙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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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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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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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筑、绿化类)建设项目小额设计(外五甲已征区块围墙建设工程)。详见附件清单。总设计费为28589元,一次性支付。本次收取的费用为285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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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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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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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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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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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合同编号20170032) ,整个驿亭镇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是由我院(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浙江安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共同完成,设计内容共分为建筑、景观、市政、测绘几个部分组成。我院完成了其中市政部分的设计内容。目前改造工程里预算金额总共为5412.7752万元,其中驿亭镇为4256 4234万元,横塘片为1156.3518万元,按照合同的计费方式(合同编号20170021) ,经核算改造设计费共计为173.7616万元(工程重及改造设计费分项青单明细详见附表)。目前我院承担的市政部分的设计费总额为23.6558万元,本项目是分期付款,共分三期,现申请第一期进度款项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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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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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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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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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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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合同编号20170032) ,整个驿亭镇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是由我院(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浙江安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共同完成,设计内容共分为建筑、景观、市政、测绘几个部分组成。我院完成了其中市政部分的设计内容。目前改造工程里预算金额总共为5412.7752万元,其中驿亭镇为4256 4234万元,横塘片为1156.3518万元,按照合同的计费方式(合同编号20170021) ,经核算改造设计费共计为173.7616万元(工程重及改造设计费分项青单明细详见附表)。目前我院承担的市政部分的设计费总额为23.6558万元,本项目是分期付款,共分三期,第一期已支付14万元,现申请第二期进度款项7万元,第三期款项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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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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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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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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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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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合同编号20170032) ,整个驿亭镇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是由我院(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浙江安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共同完成,设计内容共分为建筑、景观、市政、测绘几个部分组成。我院完成了其中市政部分的设计内容。目前改造工程里预算金额总共为5412.7752万元,其中驿亭镇为4256 4234万元,横塘片为1156.3518万元,按照合同的计费方式(合同编号20170021) ,经核算改造设计费共计为173.7616万元(工程重及改造设计费分项青单明细详见附表)。目前我院承担的市政部分的设计费总额为23.6558万元,本项目是分期付款,共分三期,第一期及第二期共计已支付21万元,现申请第三期进度款2.65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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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高铁北站地下通道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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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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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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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投资额2930万元,合同总额为48万元,根据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设计尾款至第二阶段设计费共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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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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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高铁北站地下通道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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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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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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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设计费超过48万元,则按48万元计;本项目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支付费用为合同额的80%,计38.4万元,第二期支付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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