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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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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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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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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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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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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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桥村农村环境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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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赵巷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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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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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设计合同总费用为:2000元整。本次支付费用为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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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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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村农村环境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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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岭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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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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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设计合同总费用为:2000元整。本次支付费用为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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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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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百官街道“五星达标,3A争创”创建规划设计(岭光居委,后村居委,新叶家埭村,南三村,南一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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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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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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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设计合同总费用为:100000元整。本次支付费用为10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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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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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九连村公厕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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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九连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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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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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设计总费用为:8500元整。本次支付费用为:85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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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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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戚山村公厕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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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戚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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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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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设计总费用为:5000元整。本次支付费用为: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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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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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小越街道伏龙山游步道二期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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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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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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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总付款分为两期,总金额为73822.6元:第一期付款为36911.3元,第二期付款为36911.3元。本次为第二期付款金额:3691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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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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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村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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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小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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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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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总设计费用为:26440元整。本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成最后阶段进度,本次支付费用为:2644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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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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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担山村布展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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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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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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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合同为三方合同:甲方为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乙方设计方为浙江在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前期设计工作及设计方案的定稿和设计初步施工图的绘制);丙方设计方为我司--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绘制及后期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本项目设计服务费采取工程造价百分比8取费,总分为九个子项,第一部分为东入村口节点新建工程(实际工程造价50万元);第二部分为湖心岛装置设计工程(后期取消未设计);第三部分为三岔路口节点改造工程(实际工程造价129.899万元);第四部分为小担山如村口节点工程(实际工程造价为50万元);第五部分为张岙岔口如村口改造提升工程(实际工程造价30万);第六部分南面入村口三岔路口改造工程(矿山银山交通节点)(实际工程造价为50万元);;第七部分为新建党建村史馆(后期取消未设计);第八部分为村委大楼及长廊文化氛围营造(后期取消未设计);第九部分为村庄党建文化提升工程(后期取消未设计);
设计费为各单项工程造价的8%之和,其中第一部分至第六部分设计费由乙(70%)丙(30%)双方共同组成。第七部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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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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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担山村环境综合整治(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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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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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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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合同为三方合同:甲方为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乙方设计方为浙江在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前期设计工作及设计方案的定稿和设计初步施工图的绘制);丙方设计方为我司--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绘制及后期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本项目总分为四个子项,第一部分为新建体育活动中心、道路硬化工程(实际工程造价198.43万元);第二部分为党建村史馆工程(实际工程造价60.46万元);第三部分为海螺山、入村主干道、入村口18间车库配套用房等节点改造工程(实际工程造价170.48万元);第四部分为村委工程节点工程(实际工程造价为198.71万元);
设计费为各单项工程造价的4%之和,设计费由乙(70%)丙(30%)双方共同组成。工程总造价为628.08万元,设计费总额为25.1232万元,根据整个设计服务内容及工作量的划分,三方商议决定,乙方浙江在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本次设计服务费中占比7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捌佰陆拾贰元(¥17.5862万元);丙方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设计服务费中占比30%即人民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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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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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东山村公厕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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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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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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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设计合同总费用为:42000元整,本次支付费用为:4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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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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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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