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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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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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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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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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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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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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曹娥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 (朱山头村、漳汀村)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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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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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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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曹娥街道高标准农田项目I标(朱山头村、漳汀村)位于曹娥街道,共涉及朱山头村、漳汀村两个行政村。
本工程主要建设田间道路3988m,建设渠道6098m;铺设管灌管道共计760m,灌溉泵站6座及其渠系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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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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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曹娥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Ⅱ标 (金村村、丽樟村)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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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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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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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曹娥街道高标准农田项目II 标(金村村、丽樟村)位于曹娥街道,共涉及金村村、丽樟村两个行政村。
本工程主要建设田间道路4605m,建设渠道2957m;铺设管灌管道共计300m,灌溉泵站2座及其渠系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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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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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曹娥街道蒿坝排涝站工程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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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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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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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上虞区曹娥街道蒿坝排涝站工程,新建小(1)型排涝站1座,设计泵室共3孔,单孔净宽2.5m,泵站流量为2.28m3/s;泵室、安装间、控制室总建筑面积117.6㎡;新建400KVA低压变电站1座;出水渠道新建25m,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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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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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各公用设施(桥闸等)鉴定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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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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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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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分两期支付工程款。 第一期为合同签订第一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即383520元; 第二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海塘工程管理所及公用事业科成果资料、报告,且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文后,付清余款合同价的70%,即894880元。 本期为第二期款894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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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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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各公用设施(桥闸等)鉴定项目(海塘所五座闸)(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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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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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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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分两期支付工程款。 第一期为合同签订第一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即298200元; 第二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海塘工程管理所及公用事业科成果资料、报告,且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文后,付清余款合同价的70%,即695800元。 本期为第二期款69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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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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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各公用设施(桥闸等)鉴定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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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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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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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分两期支付工程款。 第一期为合同签订第一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即383520元; 第二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海塘工程管理所及公用事业科成果资料、报告,且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文后,付清余款合同价的70%,即894880元。 本期为第一期款383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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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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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各公用设施(桥闸等)鉴定项目(海塘所五座闸)(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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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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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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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分两期支付工程款。 第一期为合同签订第一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即298200元; 第二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海塘工程管理所及公用事业科成果资料、报告,且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文后,付清余款合同价的70%,即695800元。 本期为第一期款29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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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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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各公用设施(桥闸等)鉴定项目(第一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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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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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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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分两期支付工程款。 第一期为合同签订第一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即383520元; 第二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海塘工程管理所及公用事业科成果资料、报告,且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文后,付清余款合同价的70%,即894880元。 本期为第一期款383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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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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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各公用设施(桥闸等)鉴定项目(海塘所五座闸)(第一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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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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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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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分两期支付工程款。
第一期为合同签订第一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即298200元;
第二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海塘工程管理所及公用事业科成果资料、报告,且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文后,付清余款合同价的70%,即695800元。
本期为第一期款29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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