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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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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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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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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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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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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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虞北平原河道整治规划修编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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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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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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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规划通过评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提交规划最终成果(报批稿)后支付剩余的20%合同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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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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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水系课题研究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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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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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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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范围为上虞区全境,总面积1362 km2。本次研究以构建现代化“上虞水网”为核心,依据上虞区“十四五”总体发展需求、城乡总体布局,分析上虞区防洪排涝、水资源、河湖治理、综合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和面临形势,提出上虞水网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主要任务、规划工程布局、投资规模与用地需求、保障和管理措施等方面内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重点水利项目,着力构建高标准防洪排涝保安网、高水平水资源配置网、高品质幸福河湖网、高效能智慧水利网于一体的“上虞水网”。综合考虑曹娥江两岸平原河网水系及引排特点,提出曹娥江沿线排涝工程总体布置安排,沟通平原与外江水系,增强曹娥江沿线引排能力,专题研究上虞区曹娥江沿线排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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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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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北片)水系规划编制项目(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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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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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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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款的20%(¥ 156000 元),初稿完成后支付合同款的30%(¥ 234000 元),规划评审或经上虞区规委会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款的30%(¥ 234000 元),提交规划最终成果和发票后支付剩余的20%(¥ 156000元)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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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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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虞北平原河道整治规划修编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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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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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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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规划通过评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提交规划最终成果(报批稿)后支付剩余的20%合同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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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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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水域调查”和《水域保护规划》编制(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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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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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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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经完成。按照合同条款,项目款分为三期,第一期款78万,第二期款130万,第三期款52万。第一期款和第二期款已经支付完成。本期款为第三期款52万,现项目已经完成,可申请支付52万,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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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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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北片)水系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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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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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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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款的20%(¥ 156000 元),初稿完成后支付合同款的30%(¥ 234000 元),规划评审或经上虞区规委会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款的30%(¥ 234000 元),提交规划最终成果和发票后支付剩余的20%(¥ 156000元)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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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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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海塘安澜工程(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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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安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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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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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标改造上虞区海塘约13km,总投资约20亿元。合同款暂定价2418万元,约定分四期支付,第一期已支付146.88万元,第二期已支付503.07万元,本次申请支付1246.76万元,预计第四期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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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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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中心大道江东路互通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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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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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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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单位提交全部成果资料送审稿(含电子件和纸质文本),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取得批复文件后,委托单位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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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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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海塘安澜工程勘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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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安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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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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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标改造上虞区海塘约13km,总投资约20亿元。合同款暂定价2418万元,约定分六期支付,第一期已申请支付146.88万元,本期申请支付503.07万元,预计第三期800万元,第四期500万元,第五期200万元,第六期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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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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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小型水库综合评估“一库一策”、“一县一方案”系统治理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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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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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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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按合同开展工作,工作已完成。已经收取第一期款500000元,现根据合同约定及结合工作进展,申请第二期款271900元,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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