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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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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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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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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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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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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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项目(第1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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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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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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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完成园区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报告并通过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完成园区地下水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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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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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地下水环境专项调查及扩散排查(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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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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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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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成交金额为:大写:贰佰零玖万元整(小写:¥2090000.00)。本项目采取分三期付款,各期次付款方式如下所示:
1、第一期次: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第二期次:完成园区地下水样品采集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第三期次:出具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和扩散排查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本期是第三期次付款,其费用为6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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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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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地下水环境专项调查及扩散排查(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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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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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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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成交金额为:大写:贰佰零玖万元整(小写:¥2090000.00)。
本项目采取分三期付款,各期次付款方式如下所示:
1、第一期次: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第二期次:完成园区地下水样品采集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第三期次:出具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和扩散排查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本期是第一期次付款,其费用为6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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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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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地下水环境专项调查及扩散排查(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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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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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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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成交金额为:大写:贰佰零玖万元整(小写:¥2090000.00)。
本项目采取分三期付款,各期次付款方式如下所示:
1、第一期次: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第二期次:完成园区地下水样品采集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第三期次:出具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和扩散排查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本期是第二期次付款,其费用为8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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