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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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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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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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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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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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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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国情监测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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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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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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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国情监测是对相关的地理国情要素进行动态和定量化、空间化的监测,并统计分析其变化量、变化频率、分布特征、地域差异、变化趋势等,形成反映其空间分布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监测数据和研究报告。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要求,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组织年度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开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及其他专题监测,确保监测时序的连续性、完整性。合同总金额:498000元,共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占合同总额的40%,为119200元;第二期占合同总额的60%,为298800元。本期支付为第二期,金额为29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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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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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虞区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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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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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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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国家下发的最新遥感监测成果,结合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制作调查底图,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举证,市级、省级、国家级地类核查和全面检查,全面掌握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合同总金额:1299000元。一共分为二期付款,第一期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30%,为389700元;第二期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70%,为909300元。本期为第一期,付款金额为38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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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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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2-2023年)(上虞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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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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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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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监测引领性、保障性作用,提升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领域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国土空间状况、国土空间安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国土空间治理等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供给,2022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1号)明确“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的要求,对现行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城市(其他城市、建制镇可参照执行,同步开展)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合同总金额为1805800元。一共分两期,第一期金额为1444640元,第二期金额为361160元。本期为第一期,支付金额为1444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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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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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2-2023年)(上虞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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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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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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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监测引领性、保障性作用,提升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领域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国土空间状况、国土空间安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国土空间治理等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供给,2022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1号)明确“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的要求,对现行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城市(其他城市、建制镇可参照执行,同步开展)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合同总金额为1805800元。一共分两期,第一期金额为1444640元,第二期金额为361160元。本期为第二期,支付金额为361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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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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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深化清查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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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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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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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总结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建设用地深化清查工作,通过补充全民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管理情况,进一步摸清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产“家底”,服务建设用地全链条管理,有效支撑“两统一”职责履行。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深化清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564号)文件要求,我区拟开展2021年12月31日时点全民所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更新、2022年12月31日时点全民所有建设用地管理情况清查和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制定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全民所有建设用地深化清查工作,形成建设用地资源资产的实物量、经济价值量底数,初步查清建设用地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情况和使用权状况,对深化清查成果进行自检,建设区级深化清查成果数据库。本项目总金额为398000元,共两期,第一期金额为159200元,第二期金额为238800元。本期为第一期,金额为15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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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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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上虞区水准沉降监测与工程像控网项目(三年)(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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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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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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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基础控制更新维护项目由 “上虞区工程像控网维护与更新项目(2021年至2023年)”、“省级控制点普查”、“2021年上虞区水准沉降监测”三个分项任务组织。通过本项目实施,为十四五期间我区组织实施的支撑 “浙江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实施方案”、“省市基础测绘成果联动更新”、“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等提供现势性的基础测绘基准成果数据,为今后相关产品的更新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合同总金额:2000000元。项目一共三期,第一期660000元,第二期670000元,第三期670000元。已支付第一期660000元和第二期670000元。本期支付为第三期金额:6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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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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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工业用地调查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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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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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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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掌握上虞区工业用地利用情况,提高工业用地配置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6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经济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用地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80号)等文件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开展上虞区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本项目总金额为798000元,第一期付款金额为319200元,第二期付款金额为478800元。本期为第二期,付款金额为47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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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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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上虞区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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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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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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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浙江省2022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制作调查底图,组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 2022 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合同金额:1296000元,共两期,第一期300000元,第二期900000元,第三期96000元。本期为第二期,支付金额为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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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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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融合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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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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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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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用户对数据的准确性、现势性,框架的稳定性,我们需要对地理空间框架数据进行持续更新维护,更好的满足上虞区各部门单位对基础测绘数据的需求。合同总金额:795000元,共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占合同总额的40%,为318000元;第二期占合同总额的60%,为477000元。本期支付为第一期,金额为3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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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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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变更调查和执法监察项目(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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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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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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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2日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签订土地变更调查和执法监察项目,合同金额900000元,付款分为四期支付,1、成交供应商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并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360000元);2、成交供应商完成外业图斑核查数量的5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270000元);3、数据库成果通过质检,支付合同金额的25(225000元)%;4、在数据库成果通过质检满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45000元)。目前已符合支付尾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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