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负责人电话
|
项目情况说明
|
1
|
上虞海涂非临江海塘运维一体化管理项目(第四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
159****9060
|
单年度合同金额为1321696元,分五期支付,前四期支付占比相应项目单年度价格(按实结算的项目除外)的20%和当季按实结算的费用,第五期支付占比相应项目单年度价格(按实结算的项目除外)的20%,本期为第四期,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单年度当年合同价-按实结算费用)的40%作为预付款,合计462882.4元{(1321696-164490)*40%=462882.4}并在当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款项支付时,分二次平均扣回。当年每个季度经考核(验收)合格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末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项目单年度价格(按实结算的项目除外)的20%和当季按实结算的费用。海塘运维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开始,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为第一年度第四季度,第一年度第四季度管理单位考核为92分,考核结果为优秀。根据考核办法全额支付当季管理费用,合计231441.2元〔单年度合同价1321696元,按实结算价为164490元,{(1321696-164490)*20%=231441.2}第一年度第四季度结算9月-11月管理费用173580.9元(231441.2/4*3
|
2
|
上虞海涂非临江海塘运维一体化管理项目(第三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
159****9060
|
单年度合同金额为1321696元,分五期支付,前四期支付占比相应项目单年度价格(按实结算的项目除外)的20%和当季按实结算的费用,第五期支付占比相应项目单年度价格(按实结算的项目除外)的20%,本期为第三期,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单年度当年合同价-按实结算费用)的40%作为预付款,合计462882.4元{(1321696-164490)*40%=462882.4}并在当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款项支付时,分二次平均扣回。当年每个季度经考核(验收)合格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末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项目单年度价格(按实结算的项目除外)的20%和当季按实结算的费用。海塘运维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开始,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为第一年度第三季度,第一年度第三季度管理单位考核为94分,考核结果为优秀。根据考核办法全额支付当季管理费用,合计231441.2元〔单年度合同价1321696元,按实结算价为164490元,{(1321696-164490)*20%=231441.2}第一年度第三季度白蚁防治按实结算28700元;标识标牌维修养护按实结算7820元,生产管理
|
3
|
上虞区陈溪乡(陈溪口)段溪流整治工程测绘
|
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
150****0844
|
上虞区陈溪乡(陈溪口)段溪流整治工程测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26860元,总工期1期,本期项目合同服务费26860元。
|
4
|
上虞区陈溪乡(夏家岙村)段溪流整治工程测绘
|
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
150****0844
|
上虞区陈溪乡(夏家岙村)段溪流整治工程测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10833元,总工期1期,本期项目合同服务费10833元。
|
5
|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批后监管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四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
137****6707
|
1.按省厅、市、区级行政许可批文的要求,对照批文逐条进行复核检查;2.信息化服务,包括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装订、存档等;3.年度水域动态监测成果复核,出具报告。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半年内支付本年度合同价款的30%,季度考核占合同价60%,经考核通过后按每季度15%的合同价支付,剩余10%根据上级检查以及考核情况于合同期满进行支付结算。项目共分为6期款,本次结算为第二期款356000*15%=53400。
|
6
|
2023年上虞区下管镇前溪岙村农村饮用水共富提质项目
|
绍兴市上虞管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50****0844
|
2023年上虞区下管镇前溪岙村农村饮用水共富提质项目,本项目合同总金额8667元,总工期1期,本期项目合同服务费8667元。
|
7
|
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标农补建项目后现状地形测绘
|
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
137****3225
|
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标农补建项目后现状地形测绘项目,项目合同总金额49000元,总工期1期,本期项目合同服务费49000元。
|
8
|
上虞海涂非临江海塘运维一体化管理项目(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
159****9060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5个月,自2022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单年度当年合同价-按实结算费用)的40%作为预付款,合计462882.4元{(1321696-164490)*40%=462882.4}并在当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款项支付时,分二次平均扣回。当年每个季度经考核(验收)合格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末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项目单年度价格(按实结算的项目除外)的20%和当季按实结算的费用。海塘运维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开始,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为第一年度第二季度,第一年度第二季度管理单位考核为94分,考核结果为优秀。根据考核办法全额支付当季管理费用,合计231441.2元〔单年度合同价1321696元,按实结算价为164490元,{(1321696-164490)*20%=231441.2}第一年度第二季度限高门、限宽墩维修养护按实结算15600元;草籽混播按实结算35300元,生产管理用房维修养护按实结算3675元,第一年度第一季度剩余按实结算工程量本季度计入11530元。
本次须支付的款项为231441.
|
9
|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批后监管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
137****6707
|
1.按省厅、市、区级行政许可批文的要求,对照批文逐条进行复核检查;2.信息化服务,包括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装订、存档等;3.年度水域动态监测成果复核,出具报告。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半年内支付本年度合同价款的30%,季度考核占合同价60%,经考核通过后按每季度15%的合同价支付,剩余10%根据上级检查以及考核情况于合同期满进行支付结算。项目共分为6期款,本次结算为第二期款356000*15%=53400元。
|
10
|
上虞区海塘安澜工程项目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排查
|
绍兴市上虞区安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59****9060
|
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排查任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为26372元,本次需支付26372元。
|
|
第
4 页
共
18 页
173 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