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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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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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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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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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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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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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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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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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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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方提供拟建地块红线勘测图纸和范围,进行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在现状地质灾害评估和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拟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并进行场地适宜性评价,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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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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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东关街道(2018)G1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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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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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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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方提供拟建地块红线勘测图纸和范围,进行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在现状地质灾害评估和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拟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并进行场地适宜性评价,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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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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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乡镇综合文化站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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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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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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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方提供拟建地块红线勘测图纸和范围,进行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在现状地质灾害评估和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拟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并进行场地适宜性评价,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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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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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2018)6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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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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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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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方提供拟建地块红线勘测图纸和范围,进行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在现状地质灾害评估和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拟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并进行场地适宜性评价,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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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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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2018)5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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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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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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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方提供拟建地块红线勘测图纸和范围,进行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在现状地质灾害评估和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拟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并进行场地适宜性评价,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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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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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2018陈溪乡塔溪村私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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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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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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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上虞区陈溪乡南东侧方向,处于天打岭岗北侧山脚下,西侧为塔溪村,东侧为鲤鱼潭村,北侧紧临村级公路,公路北侧为达溪,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04′20″,北纬29°48′14″,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规划为新建私人建房,砖混结构,层高2~3层;规划红线用地面积为2856.0m2(约4.28亩)。根据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为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晨读为中等类型,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综合确定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 本次评估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是对上虞区2018陈溪乡塔溪村私人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估,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工程建设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预测和综合分析评估,评价建设用地的适宜性,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措施、建议。 评估工作的目的是对工程建设场地的土地适宜性做出评价,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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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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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2017)1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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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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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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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方提供拟建地块红线勘测图纸和范围,进行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在现状地质灾害评估和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拟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并进行场地适宜性评价,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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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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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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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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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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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方提供拟建地块红线勘测图纸和范围,进行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在现状地质灾害评估和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拟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并进行场地适宜性评价,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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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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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夏盖山山顶裂缝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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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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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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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塘镇人民政府对夏盖山边坡进行治理工作,出于安全考虑,委托我公司对夏盖山废弃矿山坡顶区域的裂缝进行专业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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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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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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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地质矿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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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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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1、为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服务;2、组建并派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队,承担地质灾害现场应急调查、相关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趋势预测等技术工作,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办法、措施和建议;3、协同承担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应急值守、灾险情数据汇总和上报、数据库管理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防治方案编制实施、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4、确保全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维护,提供年度检测报告;5、参与全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施工)的监督工作;6、编制全区个人建房的地灾危险性评估;7、承担市(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市(区)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技术服务相关的工作。
服务款结算方式和支付程序:不支付预付款,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万;2019年12月30日前再付合同价款的45万;余款45万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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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共
31 页
30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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