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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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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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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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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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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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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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及曹娥江上浦 船闸及航道工程用地报批相关服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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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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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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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完成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和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规划落实工作、省级计划指标申请、标农占补方案、耕作层表土剥离方案和农转用报批工作,获得相关审核部门验收通过(若有批复文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
合同总金额438000元,分二期支付,第一期188000元,第二期250000元。本次结算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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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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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耕地占用合理性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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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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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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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耕地占用合理性论证项目,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公开招标以132000元的价格取得中标资格,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了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耕地占用合理性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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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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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2017年度耕地保护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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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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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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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2017年度耕地保护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由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技术服务,完成方案编制报告直至通过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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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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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201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调节实施方案编制(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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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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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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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2017年、2018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落实方案和修改方案编制,由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2017-2018年每年按照实际上报方案个数结算工作费用,其中2017年总费用为80000元,分三期支付,本期结算的费用为第一期,结算金额为3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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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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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201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编制(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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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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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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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2017年、2018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落实方案和修改方案编制,由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2017-2018年每年按照实际上报方案个数结算工作费用,其中2017年总费用为80000元,分三期支付,本期结算的费用为第二期,结算金额为2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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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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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201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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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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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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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2017年、2018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落实方案和修改方案编制,由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2017-2018年每年按照实际上报方案个数结算工作费用,其中2017年总费用为80000元,分三期支付,本期结算的费用为第三期,结算金额为2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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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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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丰惠镇祝家庄休闲度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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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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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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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丰惠镇祝家庄休闲度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由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委托经费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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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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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耕地保护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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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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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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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耕地保护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由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技术服务费用为伍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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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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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花坎养生谷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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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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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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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花坎养生谷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由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合同金额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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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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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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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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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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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1)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总额的10%,即人民币壹拾万贰仟元整(¥102,000.00元整);。
(2)完成基数转换、专题研究并经上级国土部门批准后的15个工作日,支付中标总额的20%,即人民币贰拾万肆仟元整(¥204,000.00元整);。
(3)县级及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编制成果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的15个工作日,支付中标总额的30%。即人民币叁拾万陆仟元整(¥306,000.00元整);
(4)完成上虞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15个工作日支付中标总额的30%。即人民币叁拾万陆仟元整(¥306,000.00元整);
(5)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经实施无问题半年后支付余款,即人民币壹拾万贰仟元整(¥102,0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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