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负责人电话
|
项目情况说明
|
1
|
对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
绍兴市上虞区财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4798
|
绍兴市上虞区财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投资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册对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
2
|
对杭州跃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尽职调查项目
|
绍兴市上虞区财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4798
|
绍兴市上虞区财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投资杭州跃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天册律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为:
(1)对杭州跃真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就投资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起草、修改、审核投资项目的投资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其他与投资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
|
3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国控舜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5****4798
|
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接受绍兴市上虞国控舜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绍兴市上虞国控舜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师服务费用为8.5万元,分两期支付,第一期4万元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期4.5万元于绍兴市上虞国控舜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支付。
|
4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国控舜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5****4798
|
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接受绍兴市上虞国控舜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绍兴市上虞国控舜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师服务费用为8.5万元,分两期支付,第一期4万元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期4.5万元于绍兴市上虞国控舜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