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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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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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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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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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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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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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梅坞村、昆岙村、渔家渡村)(第一、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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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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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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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拾捌万玖仟玖佰 元整(¥ 589900元)。
二、本项目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40%,即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玖佰陆拾元整(¥ 235960元);
2、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3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玖佰柒拾元整(¥ 176970元);
3、乙方提交的成果获得批复并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玖佰柒拾元整(¥ 176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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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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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惠镇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标项1:西湖、西溪湖、三溪、双溪、南源、渔门村庄规划编制(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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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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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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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项目编制按三个阶段支付:
1.初步成果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
2.规划评审通过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50%;
3.余款完成规划成果(通过评审形成终稿),递交最终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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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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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小越街道村庄规划评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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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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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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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度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编制工作要求,拟开展小越街道“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柒拾壹万陆仟元整(¥ 716000元)。
本项目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40%,即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 286400元);
2、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3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 214800元);
3、乙方提交的成果获得批复并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 21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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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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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街道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期、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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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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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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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陆拾肆万捌仟 元整(¥ 648000元)。
本项目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 (¥:259200元);
2、规划评审通过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 (¥:194400元);
3、完成规划成果(通过评审形成终稿),递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 (¥:19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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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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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耕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27年)编制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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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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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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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陆拾陆万陆仟元整(¥ 666000元)。
本项目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266400元,大写贰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整;
(2)提交项目最终成果经批准并备案后付清余款,即人民币399600元,大写叁拾玖万玖仟陆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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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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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第一和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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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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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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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陆仟元整(¥896000元)。
付款方式:
1、中标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生效后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即人民币358400元,大写叁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
2、提交规划初稿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268800元,大写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
3、提交规划送审成果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89600元,大写捌万玖仟元整;
4、规划成果通过上虞区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5%,即人民币134400元,大写壹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
5、规划成果取得批复并备案后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5%,即人民币44800元,大写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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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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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多规合一数据整合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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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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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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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捌仟元整(¥448000.00)。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捌仟元整(¥179200.00);
2.项目最终成果提交采购人后付清合同款的余款,即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26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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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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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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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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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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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金额为:686000元,共分三期付款;
1、签订合同且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即金额205800元;
2、上虞区“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且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金额205800元;
3、上虞区“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成果提交至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并完成备案且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即金额27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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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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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街道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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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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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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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度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编制工作要求,拟开展小越街道“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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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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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区章镇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2-2035年)编制项目(标项一)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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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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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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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项目为上虞区章镇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2-2035年)编制项目,规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1、中标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生效后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共计叁拾陆万肆仟捌佰元(¥364800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其中乙方一金额为贰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元(¥255360元);乙方二金额为壹拾万玖仟肆佰肆拾元(¥109440元);
2、提交规划初稿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共计贰拾肆万叁仟贰佰元(¥243200元);其中乙方一金额为壹拾柒万零贰佰肆拾元(¥170240元);乙方二金额为柒万贰仟玖佰陆拾元(¥72960元);
3、提交规划送审成果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共计贰拾肆万叁仟贰佰元(¥243200元);其中乙方一金额为壹拾柒万零贰佰肆拾元(¥170240元);乙方二金额为柒万贰仟玖佰陆拾元(¥72960元);
4、规划成果审核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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