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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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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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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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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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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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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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第一期和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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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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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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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预付款保函(政采云金融超市选购),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初步成果提交经上级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后续2025、2026、2027年度更新工作完成后每年支付合同价的10%。合同一共分5期,第一期占40%,第二期占30%,第三10%,第四10%,第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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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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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积山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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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积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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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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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签约总金额145000元
1、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40%,共计人民币 58000 元,即大写 伍万捌仟元整;
2、完成现状调查与分析,编制形成初步方案经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积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审查认可,十五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 40%,共计人民币 58000 元,即大写 伍万捌仟元整;
3、报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十五日内支付总设计费 20%;共计人民币 29000 元,即人民币 贰万玖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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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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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街道江协村村庄规划 编制项目(第一、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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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街道江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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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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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签约金额150000
1、完成现状调查与分析,编制形成初步方案经上虞区道墟街道江协村审查认可,十五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 40%,共计人民币 60000 元,即大写 陆万元整;
2、报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十五日内支付总设计费 30%,共计人民币 45000 元,即人民币 肆万伍仟元整
3、最终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和市人民政府批复,十五日内支付总设计费 30%;共计人民币 45000 元,即人民币 肆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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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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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街道钱上村村庄规划 编制项目(第一、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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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街道钱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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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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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约金额150000元
1、完成现状调查与分析,编制形成初步方案经上虞区道墟街道钱上村审查认可,十五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 40%,共计人民币 60000 元,即大写 陆万元整;
2、报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十五日内支付总设计费 30%,共计人民币 45000 元,即人民币 肆万伍仟元整
3、最终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和市人民政府批复,十五日内支付总设计费 30%;共计人民币 45000 元,即人民币 肆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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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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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园、林、草地定级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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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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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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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元(¥ 370000 元)。
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40%;
初步成果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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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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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街道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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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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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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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柒拾壹万陆仟 元整(¥ 716000元)。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40%,即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 286400元);
2、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3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 214800元);
3、乙方提交的成果获得批复并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 21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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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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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街道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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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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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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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陆拾肆万捌仟 元整(¥ 648000元)。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 (¥:259200元);
2、规划评审通过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 (¥:194400元);
3、完成规划成果(通过评审形成终稿),递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 (¥:19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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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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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2-2035年)编制项目(标项一)采购合同(第一期和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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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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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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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拾柒万陆仟元整(¥ 576000元)。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40%,共计贰拾叁万零肆佰元整(¥230400元);
2.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后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30%,共计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172800元);
3.乙方提交的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共计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17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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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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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前溪岙村、新庄村、芦山村)(第一、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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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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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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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陆万陆仟元整(¥ 466000元)。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40%,即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 186400元);
2、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30%,即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139800元);
3、乙方提交的成果获得批复并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13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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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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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园、林、草地定级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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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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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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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元(¥ 370000 元)。
2、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40%;初步成果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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