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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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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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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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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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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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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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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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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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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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范围为:上虞全域,涵盖1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各功能区。 项目付款进度为: 第一笔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周内支付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的30%(一个工作周为5个工作日,下同),作为项目启动款。比例为30 %,金额:147 万元 第二笔付款:第一阶段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第一阶段成果费用。比例为40 %,金额为 196 万元; 第三笔付款:第二阶段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第二阶段成果费用。比例为20 %,金额为 98 万元 第四笔付款:最终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合同尾款。比例为 10 %,金额为 49 万元。 总计490 万元 备注:1、阶段成果到达甲方后视为完成提交,甲方对阶段成果确认后向乙方提交《成果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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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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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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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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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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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范围为:上虞全域,涵盖1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各功能区。 项目付款进度为: 第一笔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周内支付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的30%(一个工作周为5个工作日,下同),作为项目启动款。比例为30 %,金额:147 万元 第二笔付款:第一阶段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第一阶段成果费用。比例为40 %,金额为 196 万元; 第三笔付款:第二阶段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第二阶段成果费用。比例为20 %,金额为 98 万元 第四笔付款:最终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合同尾款。比例为 10 %,金额为 49 万元。 总计490 万元 备注:1、阶段成果到达甲方后视为完成提交,甲方对阶段成果确认后向乙方提交《成果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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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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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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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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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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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范围为:上虞全域,涵盖1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各功能区。 项目付款进度为: 第一笔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周内支付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的30%(一个工作周为5个工作日,下同),作为项目启动款。比例为30 %,金额:147 万元 第二笔付款:第一阶段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第一阶段成果费用。比例为40 %,金额为 196 万元; 第三笔付款:第二阶段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第二阶段成果费用。比例为20 %,金额为 98 万元 第四笔付款:最终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合同尾款。比例为 10 %,金额为 49 万元。 总计490 万元 备注:1、阶段成果到达甲方后视为完成提交,甲方对阶段成果确认后向乙方提交《成果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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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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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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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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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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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范围为:上虞全域,涵盖1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各功能区。
项目付款进度为:
第一笔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周内支付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的30%(一个工作周为5个工作日,下同),作为项目启动款。比例为30 %,金额:147 万元
第二笔付款:第一阶段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第一阶段成果费用。比例为40 %,金额为 196 万元;
第三笔付款:第二阶段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第二阶段成果费用。比例为20 %,金额为 98 万元
第四笔付款:最终成果提交甲方后1个工作周内,作为合同尾款。比例为 10 %,金额为 49 万元。
总计490 万元
备注:1、阶段成果到达甲方后视为完成提交,甲方对阶段成果确认后向乙方提交《成果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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