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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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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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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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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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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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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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一江两岸”扩容提质城市设计(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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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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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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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研究范围涵盖曹娥江城区内全长12公里的两岸滨江区域, 包括高端制造集聚区、 高铁新城片区、 “一江两岸“ 核心区、 老城片区、 曹娥老区、 城南片区的六大滨水地区, 整体面积约19. 5平方公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1998000元)。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40%(799200元),在完成重点地块建筑风貌引导方案后支付合同款的30%(599400元),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后付清30%余款(599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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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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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及产业预留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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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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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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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余姚—上虞行政界线,南至展望大道(杭绍雨高速复线)—横五河—滨海大道,西至经一河—东进河—进港公路,北至规划一线海塘,总面积约9.9平方公里。本项目费用(大写)人民币政拾伍万元整。(¥950000元)。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款的20%(¥190000元),初方案完成后支付合同款的30%(¥285000元), 规划评审或经上虞区规委会审查通过后付合同款的30%(¥285000元),通过甲方验收后付合同款的余款20%(¥1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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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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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城南-梁湖”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与城市设计研究(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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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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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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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范围分为整体研究范围和城市设计重点范围两个层次。规划设计范围为:北至龙山南界,南至洪山湖北侧,西至曹娥江,东至黄潘公路,整体面积月11.2平方公里。城市设计重点范围:北至博学路、南至洪山湖、西至曹娥江、东至黄潘公路,整体面积约7.5平方公里。第一期:初步方案汇报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计叁拾柒万伍仟元整;第二期:规划成果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计伍拾万元整;第三期:规划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计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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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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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东关街道11个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标段一(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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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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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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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 联星村、高泾村、凌江村、东塘村 村,规模面积约 747 公顷。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元(人民币:850000元)。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40%(人民币:340000元);乙方提交初步方案后支付合同款40%(人民币:340000元),乙方提交的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人民币:1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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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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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东关街道11个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标段二(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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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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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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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 担山村、保驾山村、三丰村、大西庄村 ,规模面积约 738 公顷。中标价为入民币(大写): 捌拾肆万元整 元(¥ 840000元)。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40%(人民币:336000元);乙方提交初步方案后支付合同款40%(人民币:336000元),乙方提交的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人民币:16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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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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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网络大城市” 重要功能节点布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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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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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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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绍兴 ”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 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 的新目标, 贯彻落实全面优化新城新区、 开发区、 中心镇、 微城市等功能 节点布局,构建多层次、 多节点、 开放型的网络城市空间体系,上虞区在 绍兴网络大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功能节点,并对其功能定位、 用地布局以及现开展本次研究。本项目费用(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 98000. 00元)(含税)。 支付方式:一次总付: 98000.00元,时间: 甲方确认全部设计成果后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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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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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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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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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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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内容包括:现状基础分析与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三线三区”统筹划定落实与优化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规单元划分、近期实施规划、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以及交通与基础设施等内容。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计208000元整;第二期:乙方完成规划评估和初步方案成果并汇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计624000元整;第三期:乙方完成中期成果并向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汇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计416000元整;第四期:成果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并获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计624000元整;第五期:乙方完成最终成果,并获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208000元整。本期为第三期合同款416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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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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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城北37号地块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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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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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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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研究范围北至兰芎路,南至江东北路,西至江广路,东至梁祝大道,面积约46.32 公顷。重点设计范围为上虞区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13中的37号地块, 规划范围北至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边界,南至江东北路,西至求是家园边界,东至江 华路,面积约2.92公顷。一次总付:97500.00元,大写:玖万柒仟伍佰元整。时间:甲方确认全部设计成果后10天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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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高铁新城J13、J14地块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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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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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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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研究范围北至体育南路, 南至曹娥江, 西至曙兴路, 东至康居路,面积约28.91公顷。重点设计范围为绍兴市上虞区高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ZX06-A中的Jl3 地块和Jl4地块。 规划范围北至体育南路, 南至江东路, 西至曙兴路, 东至康居路,面 积约7.62公顷。一次总付:97500.00元,大写:玖万柒仟伍佰元整。时间:甲方确认全部设计成果后10天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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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及产业预留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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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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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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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余姚—上虞行政界线,南至展望大道(杭绍雨高速复线)—横五河—滨海大道,西至经一河—东进河—进港公路,北至规划一线海塘,总面积约9.9平方公里。本项目费用(大写)人民币政拾伍万元整。(¥950000元)。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款的20%(¥190000元),初方案完成后支付合同款的30%(¥285000元), 规划评审或经上虞区规委会审查通过后付合同款的30%(¥285000元),通过甲方验收后付合同款的余款20%(¥1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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