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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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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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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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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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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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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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罗岭青瓷窑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二期及配套工程文物影响评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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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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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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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地址:项目位于上虞区皂湖乡罗岭村,该合同主要内容为评估上虞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罗岭青瓷窑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二期及配套工程对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风貌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以为保护文化遗产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建议。该评估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50000元。该项目支付方式为: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通过上虞区文物主管部门评审,取得行政批复文件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为人民币50000元。现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以通过上虞区文物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行政批复文件,委托单位应向我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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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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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老旧住宅小区提质改造工程(五期对大运河之浙东运河(上虞- - 余姚段)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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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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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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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大运河之浙东运河(上虞-余姚段)的南岸,上虞区西横河新村三区、四区,该合同主要内容为评估上虞区老旧住宅小区提质改造工程(五期)对大运河遗产主体和周边环境风貌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以为保护遗产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建议。该评估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90000元。该项目分2次支付:第一次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提交给甲方,甲方支付款项的30%,为人民币27000元;第二次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或浙江省文物局评审,取得行政批复文件后十日内支付余款,为人民币63000元。现评估报告已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甲方应向我方支付第二次费用,人民币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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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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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徐光宪故居测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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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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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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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地址:项目位于上虞区汤浦镇,主要设计内容为徐光宪故居测绘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为1892.98㎡,总测绘费为30000元。应委托方要求,我方应向委托方提交测绘图纸。该项目费用为测绘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现我方以提交测绘图纸,委托单位以审核通过,委托单位应向我方一次性支付测绘费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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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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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徐光宪故居修缮工程(第一、二、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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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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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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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地址:项目位于上虞区汤浦镇,主要设计内容为徐光宪故居维修工程设计,项目建筑面积为1892.98㎡,庭院面积为225.02㎡,总设计费为98600元。应委托方要求,我方应向委托方提交项目方案和施工图。该项目设计费分4次支付:第一次合同签订十日内,付20%,为19720元。第二次提交方案设计审核通过后十日内,付设计费的40%,为人民币39440元;第三次施工图提交后十日内,付设计费的30%,为人民币29580元;第四次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付设计费的10%,为人民币9860元。现我方以提交方案和施工图,委托单位以审核通过,委托单位应向我方支付第一、二、三次费用,共计人民币88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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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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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全记台门维修工程设计(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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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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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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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镇新民主村,主要设计内容为道墟全记台门维修(新民主村全记民居修缮工程)设计,该项目建筑面积大约为1205㎡,总设计费为人民币98000元。应委托方要求,我方应向委托方提交项目修缮方案和施工图。该项目设计费分3次支付:第一次维修方案审核通过后七日内,付设计费的50%,为人民币49000元;第二次施工图提交后七日内,付设计费的40%,为人民币39200元;第三次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付设计费的10%,为人民币9800元。现委托单位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委托单位应向我方支付第三次费用,共计人民币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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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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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老旧住宅小区提质改造工程(五期对大运河之浙东运河(上虞- - 余姚段)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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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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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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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大运河之浙东运河(上虞-余姚段)的南岸,上虞区西横河新村三区、四区,该合同主要内容为评估上虞区老旧住宅小区提质改造工程(五期)对大运河遗产主体和周边环境风貌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以为保护遗产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建议。该评估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90000元。该项目分2次支付:第一次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提交给甲方,甲方支付款项的30%,为人民币27000元;第二次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或浙江省文物局评审,取得行政批复文件后十日内支付余款,为人民币63000元。现我方以向甲方提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甲方应向我方支付第一次费用,人民币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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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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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太尉殿保养维护及环境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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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塘镇罗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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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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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太尉殿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塘镇罗村,1972年2月杨太尉戏台公布为上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次设计内容为杨太尉殿保养维护及环境整治工程。该项目设计费为贰万陆仟元整,应委托方要求,我方应向委托方提交项目修缮方案和施工图。该项目设计费分2次支付:第一次维修方案、施工图审核通过后七日内,付设计费的90%,为人民币23400元;第二次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付设计费的10%,为人民币2600元。现我方以提交维修方案和施工图,委托单位以审核验收通过,委托单位应向我方支付第一次和第二次费用,共计人民币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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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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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源路、大厍路建设工程项目对大运河(绍兴段)项目文物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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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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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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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物局相关要求,需对实施上源路、大厍路建设工程项目对大运河(绍兴段)项目进行对文物影响评估工作。评估项目对遗产主体和周边环境风貌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评估,及为保护遗产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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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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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全记台门维修工程设计(第一和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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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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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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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地址:上虞区道墟镇新民主村,主要设计内容为道墟全记台门维修(新民主村全记民居修缮工程)设计,该项目建筑面积大约为1205㎡,总设计费为人民币98000元。应委托方要求,我方应向委托方提交项目修缮方案和施工图。该项目设计费分3次支付:第一次维修方案审核通过后七日内,付设计费的50%,为人民币49000元;第二次施工图提交后七日内,付设计费的40%,为人民币39200元;第三次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付设计费的10%,为人民币9800元。现我方以提交维修方案和施工图,委托单位以审核通过,委托单位应向我方支付第一次和第二次费用,共计人民币8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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