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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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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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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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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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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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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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重点单元城市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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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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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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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虞经济开发区重点单元城市城市,已经完成成果,并通过招标人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为950000元,中标后乙方垫付5%履约保证金。目前已与业主达成约定,余款占合同款的30%,金额为28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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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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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重点单元城市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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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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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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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虞经济开发区重点单元城市城市,已经完成初稿,并通过规划评审。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为950000元,中标后乙方垫付5%履约保证金。目前已与业主达成约定,初稿及规划评审费用占合同款的70%,合并支付,金额为6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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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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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17#地块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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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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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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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地块规划研究已经完成全部成果,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9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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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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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27#地块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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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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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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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地块规划研究已经完成全部成果,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9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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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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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曹娥江骑行道改造项目设计(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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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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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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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对城南湿地公园至上浦东山大桥东岸23公里堤塘,打通断头路,补种绿化,设置标识牌、驿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骑行道,估算投资约1500万元。设计费总计43万元,分四期分别交付20%,20%,30%,30%。本次第四期交付30%即1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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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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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曹娥江骑行道改造项目设计(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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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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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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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对城南湿地公园至上浦东山大桥东岸23公里堤塘,打通断头路,补种绿化,设置标识牌、驿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骑行道,估算投资约1500万元。实际发改批复投资为2128.96万元,故设计费相应增加75200元,本次申请7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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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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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西南单元(ZX12-1)控制性详细规划(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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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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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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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虞西南单元(ZX12-1)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完成初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并最终通过招标人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为700000元,中标后乙方垫付10%履约保证金(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退回),目前已与业主达成约定,支付余款30%为2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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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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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城南社区中心地块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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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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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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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已经提交,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总额费用8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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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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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文化艺术中心及周边地块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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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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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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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已经提交,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提交合同总额8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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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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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西南单元(ZX12-1)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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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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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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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虞西南单元(ZX12-1)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完成初稿,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为700000元,中标后乙方垫付10%履约保证金。目前已与业主达成约定,初稿及专家评审费用共计70%,合并支付,金额为4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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