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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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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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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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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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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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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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善小坞村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程四标(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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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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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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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善小坞村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程四标(尾款),合同金额73000元,一共分2期支付,70%和30%。
第一期51100元。70%
第二期21900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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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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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善小坞村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程一标(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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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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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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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善小坞村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程一标(尾款),合同金额199400元,一共分2期支付,70%和30%。
第一期139580元。70%
第二期59820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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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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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善小坞村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程三标(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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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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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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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善小坞村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程三标(尾款),合同金额118300元,一共分2期支付,70%和30%。
第一期82810元。70%
第二期35490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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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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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丰惠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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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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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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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丰惠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第一期款),本期支付金额为工程区级联合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后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70%,金额为158624.9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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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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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厦街道祝温乡村振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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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祝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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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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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崧厦街道祝温乡村振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监理(第一期款),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付款方式:工程量完成50%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竣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即合同价款的10%在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两年后结清。本期支付133390.5元,即工程量完成50%支付合同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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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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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重要节点布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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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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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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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重要节点布置工程,合同总价60041元,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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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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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先行村丁宅、上宅、下宅三村组团Ⅳ标设计(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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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丁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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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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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费为尾款收费,根据合同付款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支付设计费总额的70%即111409.2元,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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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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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浦镇道路沿线基础设施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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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源红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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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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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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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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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浦镇零散路面墙面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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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源红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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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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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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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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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浦镇人行道及道路标志线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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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源红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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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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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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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页
共
14 页
13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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