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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子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监理 > 综合
 
中介名称: 浙江子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建筑业管理局,建筑业管理局,建筑业管理局
经营地址: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东路东侧、友谊路南侧创业中心大楼七楼东侧 经营范围: 监理-综合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胡** 固定电话: 0573-82571993
业务主管姓名: 黄** 固定电话: 0573-82571993
办公室主任姓名: 周* 固定电话: 0573-82571993
在职人员数: 553
简介: 浙江子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至今,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取得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除此之外,还取得了人防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咨询等多项资质,是一家以工程监理为主业,并能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综合性工程管理公司。
公司现有各类工程技术经济人员约553人,其中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79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7人、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16人、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1人,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66人。
公司监理团队技术实力雄厚,专业结构齐全,配备结构、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智能化、机电安装、消防、人防、道路与桥梁、园林绿化、古建、测绘、造价等各类专业人才。由我公司监理的建设工程,获得过省、市多项优质工程奖。公司配备先进的工程检测仪器设备,配置先进的监理办公管理软件,对监理行为进行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满足各类建设工程监理的需要。
公司长期坚持和各技术行业协会建立紧密的技术交流,积极参与各技术行业协会组织的技术交流和研讨,现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嘉兴市土木建筑学会等会员单位。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合作,与多家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勇于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目前已挂牌为嘉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实)习基地,在积极探索技术服务能力的产学研结合体制的同时,与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学院、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等多家高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公司重视党建和群团工作,成立了企业党支部和团支部。公司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党支部参与企业的各项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榜样作用;同时公司设有企业妇联和企业工会,营造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企业工作氛围。结合行业特点,我公司在全市监理类企业中率先建立了企业职业纪律检查组织,设有专兼职的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监督员,为保证监理服务队伍的纯洁性树起了一道“防火墙”和“杀毒软件”。
公司相继建立起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北京中健协论证中心认证。公司建立起科学的领导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制度,注重监理合同全面有效履约。于2015年被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共同授予浙江省“诚信企业”荣誉称号,2015年被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嘉兴市著名商标”。于2016年被嘉兴市信用企业协会认定为“嘉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017年获“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公司凭借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扎实的财务基础,2017年被嘉兴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认定为“子城牌工程监理服务”嘉兴名牌产品。2017年被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为年度秀洲区建筑业“骨干企业”。2018年荣获嘉兴市“诚信民营企业”称号,2018年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被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授予“常务理事单位”荣誉称号,同时获得嘉兴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AAA级。连续三年被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评为“嘉兴市优秀监理企业”称号,连续两年被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评为“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
公司始终坚持“厚德载物、诚信致远”的企业宗旨,“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追求客户满意为已任”的服务理念,以争创行业先锋为目标,在永远朝着“专业化、品牌化、综合性”的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企业发展的道路上接受各位专家、朋友和建设业主的检阅,您的信任和托付是我们成长中最宝贵的财富!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施** 330422*****5412 工程技术 2002-11-05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工程(第六期款) 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6329 第一期监理费:地下室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二期监理费:地上八层结构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三期监理费: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四期监理费: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五期监理费:全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第六期监理费: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备案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第七期监理费:审计结算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7.5%(668596.2元);第八期监理费: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再支付合同价的2.5%(95513.7元)。
2  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工程(第七期款) 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6329 第一期监理费:地下室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二期监理费:地上八层结构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三期监理费: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四期监理费: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五期监理费:全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第六期监理费: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备案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第七期监理费:审计结算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7.5%(668596.2元);第八期监理费: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再支付合同价的2.5%(95513.7元)。
3 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工程(第五期款) 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6329 第一期监理费:地下室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二期监理费:地上八层结构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三期监理费: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四期监理费: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五期监理费:全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第六期监理费: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备案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第七期监理费:审计结算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7.5%(668596.2元);第八期监理费: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再支付合同价的2.5%(95513.7元)。
4 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工程(第四期款) 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6329 第一期监理费:地下室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二期监理费:地上八层结构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三期监理费: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四期监理费: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五期监理费:全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第六期监理费: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备案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第七期监理费:审计结算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7.5%(668596.2元);第八期监理费: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再支付合同价的2.5%(95513.7元)。
5 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工程(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6329 第一期监理费:地下室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二期监理费:地上八层结构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三期监理费: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四期监理费: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五期监理费:全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第六期监理费: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备案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第七期监理费:审计结算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7.5%(668596.2元);第八期监理费: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再支付合同价的2.5%(95513.7元)。
6 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工程(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6329 第一期监理费:地下室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二期监理费:地上八层结构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三期监理费: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四期监理费: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五期监理费:全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第六期监理费: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备案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第七期监理费:审计结算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7.5%(668596.2元);第八期监理费: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再支付合同价的2.5%(95513.7元)。
7 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工程 (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6329 第一期监理费:地下室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二期监理费:地上八层结构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三期监理费: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四期监理费: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5%(573082.5元);第五期监理费:全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第六期监理费: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备案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382055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第七期监理费:审计结算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7.5%(668596.2元);第八期监理费: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再支付合同价的2.5%(955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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