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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监理 > 综合
 
中介名称: 浙江荣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局,上虞区规划局
经营地址: 杭州市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西区7幢 经营范围: 监理-综合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赵** 固定电话: 0571-56075103
业务主管姓名: 赵** 固定电话: 0571-56075103
办公室主任姓名: 沈** 固定电话: 0571-56075261
在职人员数: 264
简介:     浙江荣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注册资本1010万元,办公场所300平方。目前,我们拥有建筑监理综合资质,人防工程监理甲级,业务涵盖建筑工程监理、咨询、建设工程管理,工程招标代理及建筑工程设计。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林** 430203*****0096 工程师 2009-7-6
2 肖* 422802*****4438 助理工程师 2012-08-01
3 徐* 330824*****4911 助理工程师 2010-08-01
4 熊** 342225*****5337 助理工程师 2010-11-19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幼儿园、小学建设监理工程(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82****2543 每月按工程计量的60%价款支付相应标段的监理服务费,各阶段工程均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支付至工程累计计量的80%价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各标段均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于工程审计价款 的97.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次,现在中间结构验收完成做场外施工那以前几月计量的60%月度款
2 绍兴市上虞区天丰新城三期工程监理(第四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180****2019 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安装及场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154108482元。监理酬金支付方式首付款签发开工令后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二次付款基坑围护完成后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三次付款地下室完成至±0.000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四次付款所有建筑主体结构7层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五次付款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六次付款全部单体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5%27.06264万元,第七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5%27.06264万元,第八次集中交房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比例20%36.08352万元,第九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2年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十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支付比例3%5.412528万元,最后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8年支付比例2%3.608352万元。本期为第三期监理费。
3 上虞区委党校建设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党校 136****2766 上虞区委党校建设工程目前已竣工验收合格。
4 绍兴市上虞区天丰新城三期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180****2019 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安装及场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154108482元。监理酬金支付方式首付款签发开工令后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二次付款基坑围护完成后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三次付款地下室完成至±0.000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四次付款所有建筑主体结构7层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五次付款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六次付款全部单体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5%27.06264万元,第七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5%27.06264万元,第八次集中交房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比例20%36.08352万元,第九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2年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十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支付比例3%5.412528万元,最后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8年支付比例2%3.608352万元。本期为第二期监理费。
5 绍兴市上虞区天丰新城三期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180****2019 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安装及场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154108482元。监理酬金支付方式首付款签发开工令后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二次付款基坑围护完成后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三次付款地下室完成至±0.000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四次付款所有建筑主体结构7层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五次付款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六次付款全部单体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5%27.06264万元,第七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5%27.06264万元,第八次集中交房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比例20%36.08352万元,第九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2年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十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支付比例3%5.412528万元,最后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8年支付比例2%3.608352万元。本期为第三期监理费。
6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二期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监理(第二期k款)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187****3430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二期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规模日处理能力400吨,主体验收通过中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约20%;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约70%;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决算审核完成后七日内付至合同价对应的监理服务费的80%;余款20%作为质量保修监理责任保证金;工程复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7 上虞区委党校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党校 136****2766 上虞区委党校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教学楼、科研楼和生活楼。建筑安装工程费162557646元。监理酬金支付方式:地下室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367188元;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5%,611981元;全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0%,489584元;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备案后,支付合同价的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734377元(不含保证金),综合验收合格后满2年后支付合同价的5%,122396元。满3年支付合同价的5%,122396元。本期为第二期监理费。
8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二期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187****3430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二期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规模日处理能力400吨,主体验收通过中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决算审核完成后七日内付至合同价对应的监理服务费的80%;余款20%作为质量保修监理责任保证金;工程复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9 绍兴市上虞区天丰新城三期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159****0127 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安装及场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154108482元。监理酬金支付方式首付款签发开工令后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二次付款基坑围护完成后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三次付款地下室完成至±0.000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四次付款所有建筑主体结构7层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五次付款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0%18.04176万元,第六次付款全部单体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5%27.06264万元,第七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15%27.06264万元,第八次集中交房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比例20%36.08352万元,第九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2年支付比例5%9.02088万元,第十次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5年支付比例3%5.412528万元,最后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满8年支付比例2%3.608352万元。本期为第一期监理费。
10 上虞区委党校建设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党校 136****2766 上虞区委党校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教学楼、科研楼和生活楼。建筑安装工程费162557646元。监理酬金支付方式:地下室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367188元;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5%,611981元;全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0%,489584元;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备案后,支付合同价的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734377元(不含保证金),综合验收合格后满2年后支付合同价的5%,122396元满3年支付合同价的5%,122396元。本期为第一期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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