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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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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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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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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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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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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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永和镇泵站机埠提升改造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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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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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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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目前已完工,且审计已完成,根据合同约定,工程完成结算审计支付至合同价的100%。因此本期支付金额9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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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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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横河改造提升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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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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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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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横河改造提升工程目前已完工且验收完成,本工程监理款共分两期,根据合同约定,工程剩余监理费10%在审计结束一年后付清,前期已支付监理费11.1119万元,因人员调整及考勤情况等扣除金额4.2095万元,因此本期支付17.0238-11.1119-4.2095=1.7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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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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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浙东引水工程(三星闸、浦前闸、闸头堰闸)闸门钢索更换和猫山闸闸门止水橡胶更换等维修服务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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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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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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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已全部完成,根据合同约定,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因此一共分一期监理款,金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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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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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活水应急工程监理(第六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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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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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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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活水应急工程监理,依据合同条款监理酬金支付方式的约定,本期备案为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剩余余款2.5%,具体金额为玖仟陆佰零玖元玖角,按照合同约定,依据结算审计金额,本期备案金额为9609.9元。第五期已备案至合同价款的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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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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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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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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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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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按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约定,监理费分期支付,本期备案为工程量完成50%支付至合同价的30%,金额为471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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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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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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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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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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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约定,监理费分期支付,本期备案为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金额为47197元。第一期备案至合同价的30%(471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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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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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崧厦街道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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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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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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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崧厦街道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监理费分期支付,本期备案为工程量完成50%支付合同价款的30%,金额为417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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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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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崧厦街道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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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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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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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崧厦街道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监理费分期支付,本期备案为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金额为41747元。第一期备案至合同价的30%(417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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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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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后头汶河道及池塘整治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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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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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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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目前按合同要求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根据合同约定,本工程共分为三期监理款进行支付,第一期监理款为73000*0.7=51100元,第二期监理款为73000*0.9-51100=14600元,第三期监理款为余款:73000-51100-14600=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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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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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东山河(新岙村段)整治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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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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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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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共进行三期监理款支付,第一期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进行支付。因此本期支付金额为:49500*0.9=44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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