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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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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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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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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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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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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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沥河(联海村东至新下湖金冯刘南)整治工程监理(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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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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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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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沥河(联海村东至新下湖金冯刘南)整治工程监理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桥梁改建、机埠、绿化等,本项目工程合同价2558.79 万元,监理合同金额472568元。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85%;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付款119500元,占总合同金额的25.28%,现工程量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根据合同规定可申请款金额至合同金额的48%。第二期付款107300元,占总合同金额的22.7%。本工程已基本完工,按监理合同约定应付已完工程计量价款的80%计37.8万元,前期(第一、二、三期款)已拨付37.8万元。现申请第四期款9.4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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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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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丁家河横山面前段及永安新闸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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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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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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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翻板闸1座即永安新闸,闸门尺寸15×3.5米,防洪水位3.98m,采用启闭机卷扬式钢坝;在丁家河上游断头河新建引水渠道342m,引水流量为0.1立方米/s,在润滋湖新修引水渠道约385m,引水流量为0.1m3/s,工程预算造价约487万元。
合同款一共分三期领取,第一期支付合同款的80%,第二期支付合同款的18.5%,第三期支付合同款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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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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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新丘五期土地开发项目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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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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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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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场地回填平整,新建田间道、生产路、排渠 、灌渠、河道、防护林,配套穿路涵管、跌水缺、下田埠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五期土地开发项目工程合同价23986541元,签约监理酬金为367134元。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的监理服务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于工程量价款相应的85%,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 监理费=施工工程费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施工工程费中标价的比值)-结合合同约定的各项考核评分要求扣除的监理服务费的总和。本期监理费计量款为315103.9元、按85%计算、可付款为:315103.9*85%=267838.32 元,第一期已支付101470.38元,本期应支付监理费为:267838.2-101470.38=166367.9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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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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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丁家河横山面前段及永安新闸建设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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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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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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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翻板闸1座即永安新闸,闸门尺寸15*3.5米,防洪水位3.98M,采用启闭机卷扬式钢坝;在丁家河上游断头河新建引水渠道342M,引水流量0.1立方米/S,在润滋湖新修引水渠道月385M,引水流量0.1m³/s,工程预算造价约487万元。项目监理合同金额138217元。支付条款约定本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8.5%(如有费用扣除的,则应扣除相应的费用),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现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申请第一期款1105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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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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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浦镇霞越村林家沿山渠、汤浦村珠湖沿山渠、达郭村蟹山溪(达郭至调节泵站段)等溪流整治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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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源红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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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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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浦镇霞越村林家沿山渠、汤浦村珠湖沿山渠、达郭村蟹山溪(达郭至调节泵站段)等溪流整治工程监理,包括内容为汤浦镇霞越村林家沿山渠、汤浦村珠湖沿山渠、达郭村蟹山溪(达郭至调节泵站段)等溪流整治工程。工程预算造价约 396 万元,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监理合同金额107719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0%,余款 10%待责任缺陷期满后付清。现在工程已竣工验收且已审计,申请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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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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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沥河(联海村东至新下湖金冯刘南)整治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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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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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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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沥河(联海村东至新下湖金冯刘南)整治工程监理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桥梁改建、机埠、绿化等,本项目工程合同价2558.79 万元,监理合同金额472568元。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85%;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付款119500元,占总合同金额的25.28%,现工程量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根据合同规定可申请款金额至合同金额的48%。第二期付款107300元,占总合同金额的22.7%。本工程已基本完工,按监理合同约定应付已完工程计量价款的80%计37.8万元,前期(第一、二期款)已拨付22.68万元。现申请第三期款15.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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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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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沥河(联海村东至新下湖金冯刘南)整治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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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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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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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沥河(联海村东至新下湖金冯刘南)整治工程监理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桥梁改建、机埠、绿化等,本项目工程合同价2558.79 万元,监理合同金额472568元。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85%;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付款119500元,占总合同金额的25.28%,现工程量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根据合同规定可申请款金额至合同金额的48%。本期申请款107300元,占总合同金额的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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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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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沥河(联海村东至新下湖金冯刘南)整治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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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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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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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沥河(联海村东至新下湖金冯刘南)整治工程监理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桥梁改建、机埠、绿化等,本项目工程合同价2558.79 万元,监理合同金额472568元。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85%;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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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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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芦山村牛道岙山塘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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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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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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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芦山村牛道岙山塘整治工程主要内容:溢洪道拓宽、迎水坡黄泥斜墙及干砌块石护坡、输水管(定向钻)、原放水涵管封堵、坝顶透水砖铺装、上坝道路等工程。工程合同价:251.2990万元。监理费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5025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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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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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闸总干渠南穴段及倒虹吸等整治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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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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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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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挡墙、人行道、绿化景观、老桥拆除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监理费支付: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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