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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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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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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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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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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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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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达郭溪整治工程(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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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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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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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达郭溪整治工程监理合同上监理费是施工签约合同价的2%,施工签约合同价是16021017元,计算公式是施工签约合同价*2%即16021017*2%=320420,根据公式计算出监理费是320420元。。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监理费说明放在附件里的最后四页。
5.3 支付酬金
①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的 30% ; ②工程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6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③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7.5% ;④余额 2.5%在保修期满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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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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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第八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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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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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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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第一期款项157700元,2018年9月第二期款项178700元,2018年12月第三期款项148456元,2019年4月第四期款项 126248元,2019年7月第五期款项167500元,2019年11月第六期款项173396元,2019年12月第七期款项204000元。 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主要新建原水输送管道隧洞长 5.65km,隧洞洞径 2.2m(不含爆破部分)。 工程造价约为 8011万元。监理服务期共 36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6 个月、保修责任期12 个月。 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开工后每一个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支付额为完成工程进度总进度的比例乘以监理合同总价*70%。工程完工后14日,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发出缺陷责任书后10天内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8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天内,付至监理最终结算价95%,最终结算价的5%待缺陷责任期满三个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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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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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达郭村水厂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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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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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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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酬金:工程完成并经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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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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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第七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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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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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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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第一期款项157700元,2018年9月第二期款项178700元,2018年12月第三期款项148456元,2019年4月第四期款项 126248元,2019年7月第五期款项167500元,2019年11月第六期款项173396元。 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主要新建原水输送管道隧洞长 5.65km,隧洞洞径 2.2m(不含爆破部分)。 工程造价约为 8011万元。监理服务期共 36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6 个月、保修责任期12 个月。 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开工后每一个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支付额为完成工程进度总进度的比例乘以监理合同总价*70%。工程完工后14日,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发出缺陷责任书后10天内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8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天内,付至监理最终结算价95%,最终结算价的5%待缺陷责任期满三个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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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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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开发区新围区土地开发项目(四期)(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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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绍兴市上虞区财源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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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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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包括新围区213.67万平方米场地回填平整,新建田间道路18766米,机耕路5612米,新建灌渠7369米,新建排渠4984米,配套穿路涵管、跌水缺、临时机埠、下田埠等。施工中标价49978040元,监理费中标价为622914元;正常支付酬金方式为:第一阶段付款按工程量计的6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费,第二阶段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全部计量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80%;第三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全部计量价款相应的监理的97.5%;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余款付清。至本期施工单位总计量额为46787103元,按合同约定(专用条件5.3正常工作酬金监理费率为1.25%)计46787103元*1.25%=584838.79元;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质量合格,本期为第二阶段付款,按合同规定支付比例为按工程计量的20%价款支付相应的监理费计584838.79*20%=116967.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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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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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第六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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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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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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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第一期款项157700元,2018年9月第二期款项178700元,2018年12月第三期款项148456元,2019年4月第四期款项 126248元,2019年7月第五期款项167500元。
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主要新建原水输送管道隧洞长 5.65km,隧洞洞径 2.2m(不含爆破部分)。 工程造价约为 8011万元。监理服务期共 36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6 个月、保修责任期12 个月。 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开工后每一个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支付额为完成工程进度总进度的比例乘以监理合同总价*70%。工程完工后14日,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发出缺陷责任书后10天内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8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天内,付至监理最终结算价95%,最终结算价的5%待缺陷责任期满三个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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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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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开发区新围区土地开发项目(四期)(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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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绍兴市上虞区财源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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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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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包括新围区213.67万平方米场地回填平整,新建田间道路18766米,机耕路5612米,新建灌渠7369米,新建排渠4984米,配套穿路涵管、跌水缺、临时机埠、下田埠等。施工中标价49978040元,监理费中标价为622914元;正常支付酬金方式为:第一阶段付款按工程量计的6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费,第二阶段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全部计量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80%;第三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全部计量价款相应的监理的97.5%;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余款付清。至本期施工单位总计量额为46787103元,按合同约定(专用条件5.3正常工作酬金监理费率为1.25%)计46787103元*1.25%=584838.79元;本期为第一阶段付款,按合同规定支付比例为按工程计量的60%价款支付相应的监理费计584838.79*60%=350903.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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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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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第五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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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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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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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主要新建原水输送管道隧洞长 5.65km,隧洞洞径 2.2m(不含爆破部分)。 工程造价约为 8011万元。监理服务期共 36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6 个月、保修责任期12 个月。 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开工后每一个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支付额为完成工程进度总进度的比例乘以监理合同总价*70%。工程完工后14日,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发出缺陷责任书后10天内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8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天内,付至监理最终结算价95%,最终结算价的5%待缺陷责任期满三个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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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开发区新围区土地开发项目(三期)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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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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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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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开发区新围区土地开发项目(三期)监理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该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养护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 20 个月,其中施工工期 8 个月、保修责任期 12 个月。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监理费=该工程的施工审计结算价*中标监理取费费率(监理中标价与施工中标价的比值) 。 第一阶段 付款 每月 按工程计量的6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费 第二阶段 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监理费的80% 第三阶段 付款 审计结算后7个工作日 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监理费的95% 最后付款 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 余款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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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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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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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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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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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监理(不含爆破),主要新建原水输送管道隧洞长 5.65km,隧洞洞径 2.2m(不含爆破部分)。 工程造价约为 8011万元。监理服务期共 36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6 个月、保修责任期12 个月。 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开工后每一个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支付额为完成工程进度总进度的比例乘以监理合同总价*70%。工程完工后14日,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发出缺陷责任书后10天内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8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天内,付至监理最终结算价95%,最终结算价的5%待缺陷责任期满三个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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