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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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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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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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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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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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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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广场D楼装修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第三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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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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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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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 70% 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该项目的工程费用)相应的 80%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结算审计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该项目工程费用的审计价款相应的97.5%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目前工程费审计结柬,可收取第三期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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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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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广场 D 楼装修项目 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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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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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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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 70% 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该项目的工程费用)相应的 80%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结算审计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该项目工程费用的审计价款相应的97.5%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本期为第三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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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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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 67-1 号地块东侧配套道路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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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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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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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 70%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至
监理合同价款的 97.5% ;余款(即合同价款的 2.5% )待工程质保期满经复查合格后退还。合同总监理费:134729.00元
监理费分三期,第一期:94316.00元,第二期:37053.00元,第三期:33370.00元,本次是第二期付款,为370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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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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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广场 D 楼装修项目 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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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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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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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 70% 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该项目的工程费用)相应的 80%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结算审计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该项目工程费用的审计价款相应的97.5%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共分车次,第一次金额是122341元,第二次金额是129585元,第三次金额是55109元,第四次金额是7873元,本期(第二期)应付监理费129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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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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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广场D楼装修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第二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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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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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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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 70% 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该项目的工程费用)相应的 80%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结算审计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该项目工程费用的审计价款相应的97.5%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共分车次,第一次金额是122341元,第二次金额是129585元,第三次金额是55109元,第四次金额是7873元,本期(第二期)应付监理费129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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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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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广场 D 楼装修项目 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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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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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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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 70% 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该项目的工程费用)相应的 80%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结算审计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该项目工程费用的审计价款相应的97.5%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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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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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广场 D 楼装修项目 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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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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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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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 70% 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该项目的工程费用)相应的 80%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结算审计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该项目工程费用的审计价款相应的97.5%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共分车次,第一次金额是122341元,第二次金额是129585元,第三次金额是55109元,第四次金额是7873元,本期(第一期)应付监理费1223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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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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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 67-1 号地块东侧配套道路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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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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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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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 70%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至
监理合同价款的 97.5% ;余款(即合同价款的 2.5% )待工程质保期满经复查合格后退还,共分三期,第一期为94316元,第二期为37053元,第三期为3370元。本次为第一期付款,计943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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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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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长海公路-观海大道)提升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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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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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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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6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85%,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7.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次是第一次付款,计:17536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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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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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提升区道路绿化配套工程(二期)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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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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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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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付款:每月,按工程计量的6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费;第二阶段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全部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85%;第三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全部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97.5%;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共分四次,第一次金额为124599元,第二次金额为144024元,第三次金额为39504元,第四次金额为7901元。本次是第一次付款,计1245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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