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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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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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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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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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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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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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广场 D 楼装修项目 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第一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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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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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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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 70% 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该项目的工程费用)相应的 80%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结算审计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该项目工程费用的审计价款相应的97.5%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共分车次,第一次金额是122327元,第二次金额是129599元,第三次金额是55109元,第四次金额是7873元,本期(第一期)应付监理费1223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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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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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长海公路-观海大道)提升工程监理(第一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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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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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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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6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85%,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7.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次是第一次付款,计:1332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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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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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美丽示范街二期(王充路)工程监理 (第二和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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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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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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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工程计量额达50%时支付合同价的40%(计116495.20元),第二期: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计58247.60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计15000元)),第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若工程量减少达到10%及以上时,合同价相应减少)的80%(计58247.60元),第四期:工程决算审计后付至97.5%(计50966.65元),第五期:余款质保期满经复验合格后付清(计7280.95元),本次为第二、三期付款,金额:11649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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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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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美丽示范街二期(王充路)工程监理 (第二和第三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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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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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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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工程计量额达50%时支付合同价的40%(计116495.20元),第二期: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计58247.60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计15000元)),第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若工程量减少达到10%及以上时,合同价相应减少)的80%(计58247.60元),第四期:工程决算审计后付至97.5%(计50966.65元),第五期:余款质保期满经复验合格后付清(计7280.95元),本次为第二、三期付款,金额:11649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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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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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美丽示范街二期(王充路)工程监理 (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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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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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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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工程计量额达50%时支付合同价的40%(计116495.20元),第二期: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计58247.60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计15000元)),第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若工程量减少达到10%及以上时,合同价相应减少)的80%(计58247.60元),第四期:工程决算审计后付至97.5%(计50966.65元),第五期:余款质保期满经复验合格后付清(计7280.95元),本次为第一期付款,金额:11649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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