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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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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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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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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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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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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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英社区睦邻中心提升——室内提升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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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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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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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合同价1795208元*2.80%=50265元,监理费=该工程结算审计价×承诺报价费率2.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余款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期按施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申请的为第一期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50265元*80%=402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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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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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英社区睦邻中心提升——外立面及场外提升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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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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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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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45866元,监理费=该工程结算审计价×承诺报价费率2.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余款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期按施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申请第一期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45866*80%=366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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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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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沙居委垃圾中转房改建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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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新沙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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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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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酬金:177437元*3.87%=6866元,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6866元×80%=5492),余款(施工结算价×3.87%-已支付监理费)在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期按施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申请第一期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6866元×80%=5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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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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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街道白米堰居委办公楼和原白米堰小学用房修缮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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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白米堰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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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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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737183元*3.87%=28528元,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28528元×80%=22822),余款(施工结算价×3.87%-已支付监理费)在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期按施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申请的为第一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28528元×8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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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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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街道红星村道路维修等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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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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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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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199132元*3.87%=7706元,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监理费=该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3.8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7706元×80%=6164元),余款(施工结算审计价×3.87%-已支付监理费)在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期按施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申请的为第一期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7706元×80%=6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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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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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曹娥街道丽樟村居亮化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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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丽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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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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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为丽樟村的路灯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余款20%在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期按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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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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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市民中心四季度零星维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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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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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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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为市民中心四季度零星维修工程,监理合同价为4202元。支付方式为: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本期申请支付37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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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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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虞区市民中心一季度零星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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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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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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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为市民中心一季度零星工程等,监理合同价为4702元。支付方式为: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本期申请支付42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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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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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市民中心三季度零星维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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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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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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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为市民中心三季度零星维修,监理合同价为5036元。支付方式为: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本期申请支付45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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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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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市民中心一季度零星维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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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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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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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为市民中心一季度零星维修,监理合同价为1801元。支付方式为: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本期申请支付1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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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
共
40 页
39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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